林志傑那球多墊步一次, 顯然走步啊,
不過這應該是不小心的,
剛好只是裁判沒看到而已
大部分的球都還是OK
換言之, 簡嘉宏和林志傑的(翻身)後仰並沒什麼問題,
只是也許有時會不小心滑動軸心腳或怎樣。
而Kobe是在示範動作的時候走步。
我習慣把Kobe這種走步稱為偷步,
所以這表示NBA對於偷步抓很鬆。
所謂偷步, 就是明明你軸心腳在左腳,
但下球前就先轉移到右腳(左腳離地)
這樣下球的距離比合法的下球更遠
國內最容易偷步下球的就是打街頭籃球出身的林志傑。
因為偷步動作通常都很流暢, 所以一般街頭中根本沒人看的出來
然後防守者只能驚呼: 哇 速度好快
試想, 如果合法下球能被嚴格要求,
防守者是不是就能依據進攻者的軸心腳決定防守站位?
至少可以不被第一步就過了。
如果偷步被允許, 那防守者根本無法依據你的軸心腳來判斷,
因為偷步的下球距離變很遠, 所以防守者就必須假設進攻者兩腳都可以當下球軸心。
2007國際賽林志傑被吹好幾次
2009整個中華隊也有幾次
那我看到的解決方法通常都是先運球再過人。
詳情請參見前面幾篇我向徐老師詢問運球和下球問題的文章,
老師有給更詳盡的答覆。
我認為, 以整個NBA為首,
三重威脅與下球不偷步應該必須是現今籃球所不斷強調的概念。
除非每個人都可以靠運球過人....
試想, 當你防守的傢伙跨出他的右腳試探,
你卻必須假設他會改用這支跨出的右腳當軸心腳,
如此一來整個重心就必須往旁邊一大步才能阻止。
接著就會變成另一邊出現大空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