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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大二球員都挖」 明道大嘆留不住人

在 10-05-2011, 12:28 上午 由 srwalan 發表.第 24 篇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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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2-2011, 12:51 下午 401237

    「連大二球員都挖」 明道大嘆留不住人

    〔記者葉士弘/台北報導〕2008年成軍的明道大學籃球隊,一路從UBA二級力爭上游,打進一級不過2年,就在上個學年度拿下UBA亞軍,僅次於有SBL球星坐鎮的台灣師大,但優異成績難敵SBL球隊強力挖角,讓體育室主任步國財大嘆:「培養球員究竟為了什麼?」

    明道大學籃球隊成立之初,靠著多名HBL勁旅南山高中與三民家商畢業生打拚,當時的總教練賈凡為了強化球隊戰力,還到HBL乙組球隊發掘人才,目前已在UBA獨當一面的劉錚,就是其中之一,步國財說:「為了讓球隊更強,學校投入很多資源,現在SBL要挖,卻沒有任何規範,我們怎麼留人。」

    步國財表示,明道大學提供球員學費與住宿全免,每年除了安排出國受訓,還舉辦明道盃比賽,讓球員累積比賽經驗,花了大筆經費,「我們允許大四球員加入SBL,因為我們後面一直會有球員補上,但現在連大二球員都挖,我不知道球隊練球是為了什麼。」

    現任台灣大籃球隊總教練賈凡則強調制度的重要,他以南韓為例,希望各隊能與大學隊相互尊重,「如果選秀會上選中該校球員,透過補償金讓大學能繼續培養新秀。現在直接把球員帶走,大學隊沒有理由努力練球。」

    步國財強調,鄰近國家對大學球員的動向都有相關規範,台灣卻付之闕如,「我們企圖跟球團談談看,希望他們能尊重我們。

    轉自由時報 

     =======================================================

    看完這篇我覺得很扯

     

    扯的不是籃協 不是球團

    而是明道大學

     

     我搞不懂, 如果你當初找球員有訂出一個合約說他如果打不到幾年要付違約金或其他罰則

    那基本上他是有法律責任的而這時候如果球團要選該名球員就會自己有體悟要幫忙付違約金

    不然球員可能不會加盟

    但是今天很明顯他們自己沒在當初說好

    事後又要求補償, 還說球團不尊重他們

    那請問他們又有尊重照規則來的球團跟球員嗎?

     

    當初他們要吸引學生入學就應該要談好條件

    怎麼可以合約裡沒寫這項條件, 吸引球員進來了後

    球員做出決定去選秀才又說應該要支付他們的損失


    如果當初有訂好條件, 那今天根本沒有談的必要

    不管是球員爺爺付, 奶奶付, 球團付也好

    不付就是法院見 那麼簡單而已 

     

     

     

  •  10-02-2011, 1:08 下午 401239 in reply to 401237

    Re: 「連大二球員都挖」 明道大嘆留不住人

    學校不是職業隊,如何簽約如何綁人?如何限制球員的就學權利?如何強制球員非代表校隊出賽不可的權利?光看賈凡的轉枱,有些困難面的問題怕沒有那麼簡單吧,但是說學校為何不跟具有學生身分的球員簽約,我想這個質疑是沒有實現的可能的...
  •  10-02-2011, 3:37 下午 401257 in reply to 401239

    Re: 「連大二球員都挖」 明道大嘆留不住人

    andy168899:
    學校不是職業隊,如何簽約如何綁人?如何限制球員的就學權利?如何強制球員非代表校隊出賽不可的權利?光看賈凡的轉枱,有些困難面的問題怕沒有那麼簡單吧,但是說學校為何不跟具有學生身分的球員簽約,我想這個質疑是沒有實現的可能的...

    為何不行

    球員不比一般學生

    他們入校方式本來就特殊

    在這種特殊條件的入學方式下本來就可以訂條件

    很多HBL球員以體育班方式入學 當初條件就會說明"不代表出賽就會輔導轉學"

    大學為什麼不行?

     

    你提供經費給學生球員福利 培訓他們

    可以看成是一種變向的獎學金

    而這經費的提供人, 學校, 本當有權利開條件

    如果當初只是想一股腦兒把好處開給別人 吸引球員來

    卻不敢把醜話說出來怕球員不來 那出問題也不能怪人

     

    而且話又說回來了

    你花在球員身上兩年經費 他幫你打兩年球 難道這就不算你的報酬?

    如果球員認為他付出的精力跟犧牲掉可以在SBL打球的機會成本超過學校付出的經費

    他是不是還可以跟學校要補償金? 

  •  10-02-2011, 3:40 下午 401258 in reply to 401239

    Re: 「連大二球員都挖」 明道大嘆留不住人

    andy168899:
    學校不是職業隊,如何簽約如何綁人?如何限制球員的就學權利?如何強制球員非代表校隊出賽不可的權利?光看賈凡的轉枱,有些困難面的問題怕沒有那麼簡單吧,但是說學校為何不跟具有學生身分的球員簽約,我想這個質疑是沒有實現的可能的...

    為何不行

    球員不比一般學生

    他們入校方式本來就特殊

    在這種特殊條件的入學方式下本來就可以訂條件

    很多HBL球員以體育班方式入學 當初條件就會說明"不代表出賽就會輔導轉學"

    大學為什麼不行?

     

    你提供經費給學生球員福利 培訓他們

    可以看成是一種變向的獎學金

    而這經費的提供人, 學校, 本當有權利開條件

    如果當初只是想一股腦兒把好處開給別人 吸引球員來

    卻不敢把醜話說出來怕球員不來 那出問題也不能怪人

     

    而且話又說回來了

    你花在球員身上兩年經費 他幫你打兩年球 難道這就不算你的報酬?

    如果球員認為他付出的精力跟犧牲掉可以在SBL打球的機會成本超過學校付出的經費

    他是不是還可以跟學校要補償金? 

  •  10-02-2011, 4:46 下午 401264 in reply to 401257

    Re: 「連大二球員都挖」 明道大嘆留不住人

    對不起,真的不行...

    因為這是校園體育,不是職業運動...

    所以你說的完全不可行,你可以用獎學金去吸引學生,當他因為某些理由無法代表學校出賽,

    你確實可以從獎學金制度上去斷絕他再取得新學期的獎學金,但是你不能因此而取消他的學籍,

    不管什麼特殊專長與身分進入校園取得學生資格,除非是學生資格的條件消失,

    否則你不能因為他加入SBL而不打UBA把他的學籍給註銷了;反之,大專體總可以因為學生加入SBL而取消其UBA的出賽資格,

    因為這個行政命令的影響是對學校,並不是學生.... 

     

    不要把大學體育當成職業運動,不要把學校的獎學金當成早年甲組時代的營養金,

    這些是有差異的,其至約定跟規範的對象與主體也會不同...

    如果一個學校以獎學金,代表校隊出賽與學籍綁在一起,這個校規基本上就有問題了...

     

    另外一個客觀的現實是,學校的獎學金與UBA的薪水間的替代性問題,

    這裡頭還有些可以搞怪的空間的...包括選秀與報到的保留期限等,

    可以玩的空間很大,當選秀結果確定後,球團與球員間的關係與學生的學籍問題是獨立的兩件事,

    我們並沒有強制要求大學學生的單純性,也做不到,因為你不能限制學生去打工,

    就不能限制學生與球團簽約...

    管理與有效分流的關鍵不在學校,就這點而言,學校確實感嘆的空間是不大的... 

    學校在這件事上可被歸責的的空間也是有限的...

     

     

     

     

     

     

  •  10-02-2011, 6:16 下午 401266 in reply to 401264

    Re: 「連大二球員都挖」 明道大嘆留不住人

    那你能不能解釋為何更偏向校園體育的HBL球隊會有球員不打球就要輔導轉學的條件?

    你所謂特殊身分跟學籍分離在某些場合下是正確的

    但更多時候卻是不能分離的

    這樣問你好了, 該球員取得該學校學生身分的方式是什麼?是以體優生入學去打球嗎? 

    如果是, 體優生的條件跟資格學校有權利去制訂

    那他今天如果不能達到學校的條件不也等於喪失了當初入學成為該校"學生"的資格?

    就如同說一個普通生今天學測考個xx分, 申請上了這所大學, 結果被發現舞弊取消當初分數效力

    也要被開除, 不是一樣道裡?

    或者說普通生讀書如果不能保持自己的課業水準也要被21

    這是一樣的意思 

    除非說今天球員是利用一般普通生途徑申請進來學校才加入籃球隊 

    那他不打球當然還是有學生資格

    因為他當初入學就不是用"打球"而是"成績" (除非也被21...)

    總括來說 體優生要享受利用專長進入學校的管道, 當然也要承擔因為不能滿足"專長"所需條件而被取消學籍的後果

     跟一般生一樣公平

     

    還有你似乎沒有回覆到我下面題的那點

    學校認為栽培球員被挖走是損失

    但實質上該球員不也幫學校付出了同等時間的回報嗎?

    後面他不打的時間你也沒有付出栽培他 這似乎也沒有所謂的損失可言 

    反過來說 如果球員認為學校投入的經費不如他犧牲的機會成本

     球員有沒有權利要補償?

     

    當然我絕對贊同這是各方面都要互相合作來進步的一個問題

    但是不代表今天是受害者的學校就有哭比較大聲的權益

     

     

     

     

     

     

     

  •  10-02-2011, 7:27 下午 401271 in reply to 401266

    Re: 「連大二球員都挖」 明道大嘆留不住人

    我沒有去研究各校的相關規定,但是我必需要說,如果學校制定了超出學籍規定的強制性規定,均屬有爭議的...

    其次,高中與大學的部分又會有些許的差異...

    注意一點,你舉的大學的1/2的例子很好,因為那會喪失學生的資格(不影響取得,但會被退學,取消資格),但是沒有代表校隊出賽則不應為必要條件,對嗎?

    即便他是體保生也是啊,那只是多元入學管道的一個部分,但不代表雙方是契約的性質一定要履行,

    這如同校隊不保證你會上場一樣...以北體為例,當年北體的連霸時期,高中畢業生進北體是不會有上場機會的...

    而被發現作弊的例子就是連入學資格都有可能自始無效的(視同沒有取得資格)...

    這些例子與取得學生資格後未喪失學生資格,是否非得作為校隊成員是不一樣的問題...

    輔導轉學也會是屬於附隨性的非強制規定,當然請您舉例是哪些學校,我猜比較可能存在私立高中...

     

    你的另一個問題其實很有趣...機會成本的問題...

    這個問題可以換個角度來說,當學生進入學校可否嫌學校的師資不好而抗議?

    又或是被1/2可否主張沒有興趣或老師教太差而主張不該被退學呢?

    學生能選的大概就是轉學與轉系吧...

    抗議可能可以改變這個老師下學年不續聘,但不能作為改變這學期受教的品質與主張不被退學的理由...

    你提的問題跟我的懷疑可能有點關係,就是教練為什麼都跑了,與學校支持態度是否持續等問題,

    我想學生選擇投入選秀就是一種選擇~在籃球路上的選擇

    可是學生與學校的關係應該不是社團與校隊活動,而是完成學業的問題,

    因而如果前述的老師不佳或興趣轉變的理由不能主張,

    校隊活動就更沒得主張了...

    以上是我的淺見啦,當然籃球不是全部,甚至不是大部分

    ...更重要的是什麼,可能更關係一個學生球員的學校選擇吧... 

    當學校(非體院系統)把體育活動當成校園特色時,他只表達了特色的差異性(與其他學校),

    而非表達本質上的差異性,這點是需要先區別的吧...

     

     

     

  •  10-02-2011, 7:33 下午 401273 in reply to 401237

    • 朱彥碩 is not online. Last active: 03-20-2024, 11:03 上午 朱彥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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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連大二球員都挖」 明道大嘆留不住人

    明道這說法,就是自相矛盾。

    當初明道成軍的時候,開記者會時我也去了。說得很明白,他們會並不在意球員去打SBL,

    反而引以為傲,很多球員之所以選擇明道也是因為這個理由。怎麼現在賈凡一走,翻臉不認

    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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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2-2011, 7:36 下午 401274 in reply to 401273

    Re: 「連大二球員都挖」 明道大嘆留不住人

    朱彥碩:

    明道這說法,就是自相矛盾。

    當初明道成軍的時候,開記者會時我也去了。說得很明白,他們會並不在意球員去打SBL,

    反而引以為傲,很多球員之所以選擇明道也是因為這個理由。怎麼現在賈凡一走,翻臉不認

    帳了?

    +1
  •  10-02-2011, 8:15 下午 401279 in reply to 401273

    Re: 「連大二球員都挖」 明道大嘆留不住人

    「球隊有很多球員家境都不算太好,我們當初講好打完3年,就讓他們投入選秀。」步國財強調並非要阻擋球員加入SBL,「但現在SBL球團在球員還就讀大三、甚至大二就來搶人,那我們辛苦投入的資源,到底是為了什麼。」

    這才是重點吧,這次選秀也有大4球員,為何學校不抗議大四球員被選走反而抗議劉錚呢?

    如果劉錚大四了,學校也會支持吧!!

    至少讓學校有個緩衝期能找球員而不是突然就沒球員可用。

    至於上頭寫的大二球員就不知道是誰了。

    另外賈凡也還沒走。

  •  10-02-2011, 9:21 下午 401281 in reply to 40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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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連大二球員都挖」 明道大嘆留不住人

    明道的意思是大四大三球員打SBL就算了

    怎麼現在連他們大二球員都要挖

    是在抱怨這點吧


  •  10-02-2011, 9:40 下午 401282 in reply to 40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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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連大二球員都挖」 明道大嘆留不住人

    個人覺得明道說的大二球員就是劉錚

    開學前他還算是大二球員.那時就有消息說他可能參加選秀了吧

  •  10-02-2011, 10:10 下午 401284 in reply to 401282

    Re: 「連大二球員都挖」 明道大嘆留不住人

    如果明道要抱怨, 那麼 美國 NCAA 的學校不就要更幹, 更怨嘆了?

    也許那些 NCAA 的學校對於 職業球隊的挖角真也得是很不爽, 但是不論是 美國或是台灣, 都不可能限制大學的運動員不能提前離開校隊加入職業或是其他的業餘球隊, 也不可能光光憑此就將學生給退學, 因為這是違法, 違憲的. 既使當除運動員和學校簽什麼類似的合約都是無效的. 學校唯一可能做的, 就是要求這些運動員歸還奬助學金或是曾被扺免的學費. 但是金額也不能超出當初運動員的所得!


  •  10-03-2011, 3:48 上午 401306 in reply to 401273

    Re: 「連大二球員都挖」 明道大嘆留不住人

    朱彥碩:

    明道這說法,就是自相矛盾。

    當初明道成軍的時候,開記者會時我也去了。說得很明白,他們會並不在意球員去打SBL,

    反而引以為傲,很多球員之所以選擇明道也是因為這個理由。怎麼現在賈凡一走,翻臉不認

    帳了?

    我想表達的就是這個

    不管你是多元入學條件也好

    還是口頭承諾

    你當初利用這點來當吸引球員的誘因

    現在球員跑了又再說球團跟球員不尊重大學籃球

    是有點自己活該吧? 

    誇張的說, 我是球員搞不好還可以告明道招生"廣告不實"勒

     

  •  10-03-2011, 10:46 上午 401328 in reply to 401306

    Re: 「連大二球員都挖」 明道大嘆留不住人

    safeway:
    朱彥碩:

    明道這說法,就是自相矛盾。

    當初明道成軍的時候,開記者會時我也去了。說得很明白,他們會並不在意球員去打SBL,

    反而引以為傲,很多球員之所以選擇明道也是因為這個理由。怎麼現在賈凡一走,翻臉不認

    帳了?

    我想表達的就是這個

    不管你是多元入學條件也好

    還是口頭承諾

    你當初利用這點來當吸引球員的誘因

    現在球員跑了又再說球團跟球員不尊重大學籃球

    是有點自己活該吧? 

    誇張的說, 我是球員搞不好還可以告明道招生"廣告不實"勒

    我想明道應該沒有覺得球員不尊重大學籃球吧

    看文章都是指球團不尊重而已

    學校希望球員在大四再去SBL

    而球團大二就來抓人

    重點應該是這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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