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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14:潛水很久看到這種文只有二個感受
1.這麼這個討論串還沒鎖
2.這麼某人的帳號還沒被罰
這位三井先生,我知道你痛恨我很久了,但就算你再怎樣痛恨我也是沒有用的。事實不會因爲你個人的立場而改變,不然你可以檢舉我啊,趕快去相關部門檢舉我,請相關部門封鎖我懲罰我好了,罪名我都替你想好了:“因爲這人批評林書豪,所以必須被永久封禁。”——怎樣,去告我吧,假如相關部門真的聽信你的讒言,那圓球的笑話可就閙大了。去告我去告我啊,不告我我跟你急,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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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飛的野獸: marchen:樓上別這樣....
各位不妨試試看自己寫一篇戰文,只要提到NBA人事物之處,每一句都要有明顯的錯誤給人抓,這真的很難;回文時還要比照辦理,每一句話都要藏更誇張的錯誤,這又把難度提升了好幾級。但頂樓辦到了。這表示他確實很懂NBA,不輸你我。
況且看在第一排球票的份上,認真一下不為過吧(球票索取中,將請同事聯繫頂樓)。這輩子沒坐過第一排,不管豪洨機率多大,這就像阿宅聽到羽生愛開價七萬就吃得到,即使不信也得流兩滴口水。
(如果說是圓球偷搞活動拉抬人氣,我也不驚訝,至少挺歡樂的 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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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能説明一件事情:馬刺隊有一個善於用兵的主教練兼善於招兵的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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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4年約是遞增約,年年薪水都不一樣,2016年到期。總之2013-2014賽季林書豪這一季的合約就是6位數不是7位數,因此才會說這筆交易有可行性,不然有更好的交易方案可以拿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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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飛的野獸:大家怎麼認真起來了呢 此白就是來練打字的啊大家怎麽認真起來了呢 此黑就是來這裡亂的啊我是不是可以學你説話啊?按照你的邏輯,既然你認爲我是來練打字的你還回復,請問你的行爲是不是很愚蠢?要不要把包龍星對方唐鏡的那段臺詞說給你聼啊(詳情參見周星馳之九品芝麻官)。 大家怎麽認真起來了呢 野獸就是會到處飛的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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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當然是以美金為準。林書豪雖然是4年約,但他每年的薪水都不一樣。2013和2014只有6位數,2015和2016才達到7位數。因此,林書豪這個賽季的薪資算很低的了。也正是因爲這樣我才會說要最遲在2014年2月交易就要完成。如果連這都不知道,又憑什麼在這邊大小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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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我懂NBA的程度明顯遠超過某某某,在這裡大小聲又怎樣?某某某跟我打筆戰有勝算嗎?沒有卻硬要強出頭,如果這不是自取其辱那什麽叫做自取其辱?最後一次:我都說得很清楚了:New Orleans Hornets (current New Orleans Pelicans) / 黃蜂(現在的鵜鶘),你是看不懂人類的文字嗎?還是說讓我一次又一次的重復闡述有人不願意承認的事實,然後覺得這樣很好玩?林現在的能力很明顯在易建聯之上,Beverley之下嘛。況且林書豪能夠有今天,很大程度上得益於Joe Alexander、Landry Fields、Mike D'Antoni的極力幫助。如果林書豪及其支持者要痛批David Lee、Monta Ellis、Stephon Curry、Aleks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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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總算有人提出這個問題了,關於薪資不對稱的部分,可用選秀權或者現金彌補。 還有就是,交易薪資對稱是要以當年薪資而不是多年薪資總和為準,林書豪在2012年夏天和火箭簽訂的合約確實是年均800多萬,但實際情況是,林的合約並非每年都一樣,而是前兩年超少,後兩年超多前兩年以6位數計,後兩年以7位數計。鑒於林書豪是NBA選秀落選球員,在其年滿4年以前年薪不得超過100萬(NBA有此規定)。這也是爲什麽林會有如此奇怪的合約的緣故。 至於具體交易日期,我已經說過,只要是在2014年2月交易截止日結束以前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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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勇士以前就是在黃蜂(現在的鵜鶘),林自己都公開承認他自己確實遠不如Alexander和Fields了,我也提醒過各位好幾次了,但是某某某是真的沒看到還是假的沒看到,還是說讓我一次又一次的重復闡述有人不願意承認的事實,然後覺得這樣很好玩? 我決定不再回答弱智人士提出的相關弱智問題了。 回到正題:林書豪轉投湖人隊的相關交易方案我已提出,有人認爲火箭收下湖人的爛約好像很不划算是嗎?不,其實還好。火箭要送幾個選秀權給湖人?不用太多,一兩個就好。火箭需要補強,像Shaw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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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還是以NBA官方為準,我已經將交易林書豪去湖人的方案重復了好幾遍,不知道各位是真的沒看到還是假的沒看到?或者說有人有比我更好的交易方案?如果是這樣,不妨說出來嘛,大家討論討論一下林書豪是要怎樣才能去湖人隊然後去了湖人隊以後要怎樣,難道不是嗎?我發文的目的就在於此:Jeremy LinLos Angeles Lakers#7, Point Gu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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