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You searched for the word(s):
Showing page 4 of 36 (352 total posts)
< 1 second(s)
-
真的希望,這是AI最後一站了,祝福他。話說回來,每次看到那些對AI落井下石、幸災樂禍的言語,都會讓我想起《食神》裡面那個唐牛:「你不要打我,我這個人說話直率,但是很真誠,我真的是為了你好啊.......」
-
這次世運會讓我最為印象深刻,也最讓我感動的是瑞士隊自願撤下一人的那場比賽,假如今天換成我們,不知道我們會不會有那樣的胸襟氣度?還是說一切以取勝、金牌為最高價值?
-
是,我必須先說很抱歉,我其實一開始並沒打算很認真談論,原本只是想隨便寫幾句話,結果手指不聽使喚搭搭搭搭搭.......一直打下去,結果還是變得囉唆了。我在最前面所舉的那個「粗糙的假設」(我有強調)倒也不是真的要您們用零合二分法的方式來進行選擇,造成您們的誤解確實也是我的大意,I'm ...
-
forlife:
YMTGTR2007:今天要這些警消來幹麻的?我們栽培他們、國家付薪水養他們不就是要他們來處理這些問題的嗎?今天碰上這種法律面的阻礙,也得考慮到事情有輕重緩急,生命難道是可以這樣開玩笑的嗎?
無意討戰,但............
1.可以的話分段一下XD(離題離很大)
2.因為不排除車主會告人,依照現在社會的現實面來說,就不可能再把''被告對象''轉移到鴿子身上
鴿子更是出了名的,出包不挺下屬的............抖抖抖
3.生命價值很高是沒錯,但是要把普世價值硬是加在別人頭上,我覺得這過於強硬
''換作我在現場,一定會XXXX'',這樣並不能證明啥= ...
-
-
sys6869:
不好意思,半夜睡不著覺,上來插個嘴我一直想不透耶,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你們以為我主張「不要法律約束」?我究竟什麼時候說過這句話了?警消見死不救代表法律本身有值得思考改進的空間,不是嗎?我在說的就是這個。另一個我在強調的是「一個社會不能光靠法律」,我哪裡有說「不要法律」了?好吧,不厭其煩再說一次:一、法律僵化問題要從制度面去檢討,思考如何改善,二、我們社會不能再繼續以為只要靠法律就夠了,要重視並培養道德素養,想想有什麼辦法找回過去台灣社會人與人之間相處的智慧。不從這種方向去思考,光靠法律社會只會越來越亂、越來越多悲劇。這就是我前面講得不夠清楚,讓你們沒聽懂的基本內容。
-
NONONO,我沒有要二分法,更沒有要完全否定掉法律,甚至我覺得你回應我的內容好像一直怪怪的。我想了老半天,還是不太明白我哪一段話讓你覺得我認為「只要堅守法律就必須罔顧人情」?我想我想提出的思考重點應該在於「法條教育是否已讓社會顯得僵化,甚至出現負面現象(也就是無情冷漠、冷眼旁觀,即便''能夠幫忙的也不願意幫'')」?我原以為我舉這新聞作例子來突顯這種現象應該已經夠明顯了。所以,你還是沒有回答我你覺得那個警察的處置方式沒有值得檢討的東西?眼睜睜讓那隻狗平白死去這件事情你覺得無所謂嗎?真沒有任何值得我們去檢討、思考的地方?還是說甚至你覺得是合理很棒的事情?另外我同樣不解的是,我前面的內容究竟讓你產生什麼樣的理解?你會不會是以為我想要說的是「台灣以後都不需要法律了」?還是讓你誤以為我希望「所有人 ...
-
這種事情還可以扯什麼見仁見智嗎?這一點我完全不能同意,在「普世價值與道理上面」這種因為違反法律而眼睜睜看一條生命死去而不相救(況且是在不會危及自身安全的情況底下)是完全站不住腳的,起碼,沒有理直氣壯的資格(更尤其是警消人員),儘管這是越來越常見的冷漠、袖手旁觀的事實現象,但不代表這是可以被認同的心態(你好像還沒清楚表示是否認同這種心態?)。其次,今天如果是這位路人沒有報警,自己就動手打破車窗救出小狗,他「可能」會吃上官司(如果今天這個車主是那種沒良心的人,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但是警消是受過訓練也被賦予權限與責任的,這位民眾基於避免上述可能發生的「不必要的麻煩」,他請「專門處理這種事情」的警消來處理這件事情,在這一點上面我們有什麼立場可以質疑他?你質疑的另一個部分是,如果警察沒有動作,那位民 ...
-
是,AJ你說的沒錯,我並不在現場,我只能就新聞上面簡單的報導做點「粗糙地」評論,而且我也相信那位報案的民眾肯定也會擔心自己因此惹上麻煩,這跟我們許多人看到車禍不願意相助不也是很類似的原因嗎?回過頭來說,今天換成我是那位報案民眾,看到狗被困在車上我也會打電話報案,畢竟,1.事情一開始原本還沒有那麼緊急,如果事情真的很緊急,我會立刻出手,2.這種事情如果沒有立即的急迫性,原本就屬於警消的職權責任範圍,3.因為我不在現場,媒體的報導也沒有提及更詳細的過程內容,例如說,這位報案的民眾中途有沒有離開,還是說他報完案就離開了,還是說他看到警察來了就離開了。因為我們無法確定當時情況,所以無法直接作出完整的判斷。但是我們能夠針對假設情況思考一下什麼處置是適當的。那麼,針對這位員警的處理態度,你認為妥當嗎?這 ...
-
咦?這下子又突然說起「道德、良心」來了?幹麻還要道德、正義、良心呢?反正有法律,一切講法律,大家一切按照法律走就好了,不是嗎?前面有人提到,以前台灣社會是很有人情味很有正義感的,為什麼現在變成這樣?尤其是在大都市。為什麼?難道單單只是因為有心人利用別人的同情心而已嗎?只有這樣而已嗎?難道跟我們越來越重視個人主義,藉由各種途徑擴張自己的權利及所有權,難道跟這個沒有關係嗎?另一個,法律的迷思,我們逐漸將傳統社會的人際關係運作的模式轉變成「''狹隘的''法治社會」,以前維持社會穩定的一種「做人處世的道理」,那股溫暖,那股同理心,那種人與人之間的情感,逐漸被生硬、冰冷又粗魯的法律條文、國家機器給閹割殆盡了。現在的人只講求自己的權益,動不動就要提告,什麼都要拿法律條文、法規、各種規定出來壓人,不是說法 ...
... 4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