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i: 哭哭~張志豪明明比較晚轟的說T^T
可惜場次編號在前面 只能成就Manny的7000轟
我一直都覺得這種用賽事編號來計算的方式很狗屁倒灶
假設要是昨天兄弟 v.s Lamigo的比賽延賽到季中補賽日來打
這個7000轟的記錄就要等到比賽打完才能正式列入
或是義大 v.s 統一的比賽延到季中補賽日才打
那中間不管經過多少比賽多少人打全壘打, 一樣要等到這場比賽完才能列入記錄
這樣"以過去替代現在"或是"以未來超越現在"的計算方式真是難以讓人苟同
同一時間開打的比賽應該以打出全壘打的時間點來計算吧
不過就只有兩場比賽, 會很難計算嗎??
GO.....Houston Rockets,I am a Rockets fan fore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