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pg41:
在美國酒駕是很嚴重的罪,根本是犯罪行為
好萊塢哪三大蠢妞(派瑞斯希爾頓、林賽羅涵、布蘭妮),其中兩個(希爾頓、林賽羅涵)都酒駕被抓過
布蘭妮本身也是個酒鬼媽媽,因此常被批評為教壞社會大眾
Griffin本身在NBA就是個麻煩人物,如果是因為酒駕或瞌藥而意外身亡
因為這些都是犯罪行為,那實在不值得為他哀悼
如果是因為心臟病發作而身亡,才值得為他哀悼
大家無須如此針鋒相對...
開板的人應該只是感嘆葛瑞芬 , 有這麼好的條件 , 卻自己斷送大好前程...因而感嘆~~~
應該沒有推廣酒駕的意思 , 我們看到太多的天才 , 因放縱而時不我予....卻又感嘆自己沒有他們的條件 , 以實現自己的夢想而惋惜...
葛瑞芬用生自己生命 , 給了我們一個警告 , 希望這裡討論的一切 , 都對我們的人生有所啟發...
也希望許多的運動員能自中得到啟示 , 用自己的生命 , 捍衛身為運動員的榮譽與尊嚴...
而非像葛瑞芬 , 付出寶貴的生命 , 卻只留給後人嘆息與遺忘....
一個偏執的NBA球衣收集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