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變成 "娘炮聯盟" 確實是裁判尺度的問題,
不光是肢體接觸的尺度問題,
林志傑等人習慣性 "偷步" 的惡習, 也是裁判尺度問題所養成的.
這個問題看似單純, 其實是很難解決的,
因為目前SBL的 "裁判尺度", 根本不是裁判能按照自己的專業來決定的,
SBL的裁判尺度是由 "球隊教練+大牌球員" 和 "球團老闆+外行球迷" 共同決定的.
籃球裁判平常是由籃協負責教育訓練和資格檢定,
SBL的裁判算是向籃協"借用"的, 但費用則是由SBL聯盟支付,
因為"付錢是大爺" 的觀念在作祟, 球團根本把裁判視為"臨時僱員",
"裁判不公" 經常是領隊或經理, 面對球團老闆時的最佳藉口.
所以開會時, 領隊或經理會不時當面怒斥裁判代表,
動輒要求裁判對某場比賽, 甚至是某個判決提出"合理"的說明, 會後還要 "下達" 限期改善的命令.....
這樣的生態環境, SBL的裁判能吹出專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