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弟我長期觀察SBL球員個人動作發現
這是一種個人技巧與觀念上的偏差導致不合理的籃球動作造成的傷害
手部的拉扯
其實經過長期訓練以及長期高水準比賽會讓你知道抄球或火鍋這些動作該怎麼作
在抄球之前都會判斷抄到球的機率有多高在決定要不要去抄
但是看SBL的球員在抄球的判斷非常的差
常常為了抄球幾乎 整個身體撞在對手身上
要不然就是為了抄球卻衝過頭
位置跑掉又不想失去防守
所以手就去勾搭對手的身體或手臂
這根本不是正確的防守方式
很多高中都有教如何防守
手綁在背後用腳步防守的練習大有人在
但是到了成人比賽卻都忘光光
還有一種就是作飛機
對手上籃防守的人彎下腰照理來說是一個惡性犯規(這是明確定義的)
可是類似這種犯規卻沒有更嚴重的逞罰
自己也沒有保護對方球員應有的態度和認知
當然你做我一個飛機我等等就搞你一下的惡性循環
看起來裁判也是造成運動傷害的兇手之一
因為沒有確實執行遊戲規則讓很多球員能做超出範圍的動作
像防守的時候手在對方臉部晃卻[不小心]戳到對方眼睛頻頻發生
在強力衝撞之下只要角度對了眼球被手指摳下來是遲早的事情
這些都是必須由裁判的哨聲去防止
甚至要用罰款或者禁賽扣款的方式使規則莊嚴
當然在各隊教練團因該達成一定共識
嚴格禁止球員作出可能傷害對手的動作
在教練以及裁判還有自我良知的驅使下
才有可能避免球員因為國內賽受傷不能爭光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