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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需要人情味嗎?

在 07-23-2009, 9:59 上午 由 YMTGTR2007 發表.第 52 篇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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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7-17-2009, 10:07 上午 259164 in reply to 258627

    Re: 台灣需要人情味嗎?

    咦?這下子又突然說起「道德、良心」來了?幹麻還要道德、正義、良心呢?反正有法律,一切講法律,大家一切按照法律走就好了,不是嗎?前面有人提到,以前台灣社會是很有人情味很有正義感的,為什麼現在變成這樣?尤其是在大都市。為什麼?難道單單只是因為有心人利用別人的同情心而已嗎?只有這樣而已嗎?難道跟我們越來越重視個人主義,藉由各種途徑擴張自己的權利及所有權,難道跟這個沒有關係嗎?另一個,法律的迷思,我們逐漸將傳統社會的人際關係運作的模式轉變成「"狹隘的"法治社會」,以前維持社會穩定的一種「做人處世的道理」,那股溫暖,那股同理心,那種人與人之間的情感,逐漸被生硬、冰冷又粗魯的法律條文、國家機器給閹割殆盡了。現在的人只講求自己的權益,動不動就要提告,什麼都要拿法律條文、法規、各種規定出來壓人,不是說法律不好,也不是說不要法律,一個社會在運作,始終是得靠人與人之間的情感、關懷與尊重,這是一個社會長時間累積而來的「相處的智慧」。而法律是在碰上比較複雜、重大,甚至難以解決的糾紛之下再拿出來用的「沒有辦法中的辦法,是下策」,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之道是主,法律只是輔助,結果我們卻倒行逆施。我們逐漸被某些有心人(當然是統治階級)刻意灌輸「法律至上,一切講法律,一切照規定來」的觀念(因為法律是為權貴服務的,他們可以玩弄法律,不只幹壞事可以卸責,還可以拿法律來管制普羅大眾),而我們就真的乖乖地被洗腦了,結果我們在逐漸重視法律的過程中,卻整個忽略了過去社會穩定運作的元素,就是人與人的關係,我們把那些東西當作垃圾丟掉了。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之道,價值觀,這些東西何其重要,但是在我們社會上已經幾乎要消失了,道德基礎既然已經崩潰,社會當然混亂,每天新聞就是殺來殺去,老爸殺老媽,兒子殺老爸,男朋友殺女朋友,情夫殺情婦,老師殺學生,下屬殺長官,殺!殺!殺!殺!殺!殺!殺!殺!殺!殺!就去殺個痛快吧。你看了很生氣?你很憤怒?你要他們付出代價?你要叫我們的法律和警察也去把他們抓起來殺了?殺了就沒事了嗎?這時候我們卻還看不出問題所在,還一昧地以為只要藉由司法、警力加以鎮壓、掃蕩就可以解決治安與社會問題,結果有效嗎?有效嗎?還要睜眼說瞎話嗎?事實一直就擺在眼前,沒效!在我們這個強調競爭,一切都依靠法律,自私、冷漠變成理所當然,每個人只為自己權益著想的社會裡面,我說真的,「管你去死!」是這個社會最佳註解。在這樣的社會裡面,你想要期望有誰會去救人?有誰會去關心別人?別開玩笑了,法律可沒有規定你看見別人出車禍一定要去救他不是嗎?很好啊,我們就一切按照法律來啊,法律沒說一定要做的,我們就不要去做。這兩天還有一則新聞,有民眾看到一隻狗被車主關在汽車上,因為車窗都關緊了導致車內空氣不足,那隻狗很痛苦地一直不停哭喊,於是民眾看到就趕快去報警了,然後警察來了,可這下糟糕,我們的法律明文規定,即便是警察,在這種情況之下也不可以擅自侵入他人車內(因為車內屬於私人場所),於是警察看了老半天什麼也沒做,這位「守法」的警察大人我們真應該頒一面獎牌給他才對吧,你看!多有守法的崇高精神啊,要是所有國人都能夠像這位警察大人一樣這個世界就天下太平了不是嗎?結果,那隻狗就這樣活活被悶死在車裡面,那位報案的民眾簡直氣得快抓狂,警察就這樣眼睜睜見死不救。這就是我們守法的精神。法律到底是什麼?法律在我們的生活中又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法律是萬靈丹嗎?法律是至高無上的真理嗎?法律該如何制定?執法過程該如何拿捏?我們整個社會早就亂了分寸,一個穩定的法治社會到現在始終建立不起來,而過去維持社會穩定運作的「人與人之間的情感、相處的智慧」卻早早被我們當作垃圾丟到歷史焚化爐裡面化為灰燼。我們前不著村、後不著店,進退失據。這裡作一個比較粗糙的譬喻,如果一個比較講究法律但是見死不救的社會,跟一個比較沒那麼講究法律但是出了車禍會有人相救的社會,你要選擇哪一個?
  •  07-17-2009, 8:25 下午 259272 in reply to 258669

    Re: 台灣需要人情味嗎?

    dtsao:

    住的城市越大, 人情味越淡薄,

    反而是小城市比較能感受到人情味, 全世界都一樣。

    這蠻中肯的

    不論哪裡的大都市就是競爭

    兵不厭詐 這是戰爭!!

    競爭就是必須無情  耳濡目染後也就對人情越來越冷淡~沒想法子害你就算不錯了

     

    但在小城市 就是比較能過的輕鬆優閒點

    淡薄名利  自然人情味能較濃點

     

    往哪跑就會體驗到不同的滋味

    就算是在台灣~南北的人情味也是會有差距在

     

    所以想要體驗人情味...還是少去大都市比較好

    而且...也不能光用跟三、四個人的相處就斷定~這國家的人全都是怎樣的性格吧

  •  07-17-2009, 9:04 下午 259276 in reply to 259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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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台灣需要人情味嗎?

    YMTGTR2007:
    這兩天還有一則新聞,有民眾看到一隻狗被車主關在汽車上,因為車窗都關緊了導致車內空氣不足,那隻狗很痛苦地一直不停哭喊,於是民眾看到就趕快去報警了,然後警察來了,可這下糟糕,我們的法律明文規定,即便是警察,在這種情況之下也不可以擅自侵入他人車內(因為車內屬於私人場所),於是警察看了老半天什麼也沒做,這位「守法」的警察大人我們真應該頒一面獎牌給他才對吧,你看!多有守法的崇高精神啊,要是所有國人都能夠像這位警察大人一樣這個世界就天下太平了不是嗎?結果,那隻狗就這樣活活被悶死在車裡面,那位報案的民眾簡直氣得快抓狂,警察就這樣眼睜睜見死不救。這就是我們守法的精神。

    你舉了一堆例子
    只有這個不是違法的
    大家都很憤慨沒錯
    然而你在現場
    有這個勇氣破窗嗎?
    那個報案的民眾也沒有氣死的資格
    因為
    他同樣也只是見死不救
    不過是把這份罪惡感轉嫁在警察身上爾爾

    始終也沒破窗救狗

    YMTGTR2007:
    這裡作一個比較粗糙的譬喻,如果一個比較講究法律但是見死不救的社會,跟一個比較沒那麼講究法律但是出了車禍會有人相救的社會,你要選擇哪一個?

    硬要說的話
    我選擇前者
    而且急難救助一直就是法律上給予人民的義務與責任
    只是從來沒有人因為不履行而被控訴罷了
    舉例來說
    現行犯每個人都有權力去逮捕
    只是太過危險
    所以警方從不鼓勵而已

  •  07-18-2009, 10:39 上午 259335 in reply to 259276

    Re: 台灣需要人情味嗎?

    是,AJ你說的沒錯,我並不在現場,我只能就新聞上面簡單的報導做點「粗糙地」評論,而且我也相信那位報案的民眾肯定也會擔心自己因此惹上麻煩,這跟我們許多人看到車禍不願意相助不也是很類似的原因嗎?回過頭來說,今天換成我是那位報案民眾,看到狗被困在車上我也會打電話報案,畢竟,1.事情一開始原本還沒有那麼緊急,如果事情真的很緊急,我會立刻出手,2.這種事情如果沒有立即的急迫性,原本就屬於警消的職權責任範圍,3.因為我不在現場,媒體的報導也沒有提及更詳細的過程內容,例如說,這位報案的民眾中途有沒有離開,還是說他報完案就離開了,還是說他看到警察來了就離開了。因為我們無法確定當時情況,所以無法直接作出完整的判斷。但是我們能夠針對假設情況思考一下什麼處置是適當的。那麼,針對這位員警的處理態度,你認為妥當嗎?這裡我先不把個案上綱到整體警察素質,單就這位員警的處置方式,你認為他的守法精神應該如何看待?事有輕重緩急,法是死的人是活的,但我們不健全的法律往往有「奉法殘害無辜,依法逼良為娼」的荒謬情事。但是我們民眾通常不太關心這種公共議題(麻煩死了對吧),所以我覺得有必要藉由明顯的個案來突顯當下法律及執行端是急需去重視、檢討的。雖說這帖子原本談論的主題「人情味」,但我認為一個社會的制度設計與執行就和硬體環境一樣會對一個社會的人民生活態度產生重大的影響,所以我特別針對我們社會普遍看待法律的態度暨法律對社會環境產生的負面變化作出「主觀的描述」。因為我認為有必要多加思考法律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在維持一個社會穩定與美好上面又應該扮演什麼角色。如果我們不願去思考法律出了什麼問題,不去問我們看待以及使用法律的心態是否出了問題,那麼我們完全沒有資格去抱怨說什麼社會沒有人情味,因為那是我們自找的,我們大多數的人都在生活食衣住行當中共同塑造了一個越來越沒有人情味的社會。那麼問題出在哪裡?沒有人關心嗎?大家都只想抱怨抱怨而已嗎?甚至,如果有人認為這樣沒有人情味的社會很好,或者說覺得不需要檢討了,那我們以後就隨人顧性命吧,我管誰去死不是嗎。我們每個人都希望社會能夠更美好,但是有幾個人真的覺得社會有越來越美好?我們對於美好社會的想像到底是什麼?經濟活絡嗎?還是GDP數字多少?還是監獄關了多少人?還是外資帶來了多少熱錢?抱怨是很好的現象,但是抱怨之後呢?怎麼進步?
  •  07-19-2009, 8:01 上午 259600 in reply to 25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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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台灣需要人情味嗎?

    我想針對救狗的事說明就很清楚了

    首先如果你願意破窗也願意承擔接下來的法律責任
    那麼確實是你的選擇
    我只能期待某一天你有機會實踐
    但報案的民眾僅僅只是在一邊氣急敗壞爾爾
    他並沒有出手破窗

    其次
    之所以被認定是警消的責任
    是因為他們有較專業的技術與工具
    然而今天的問題是他不可以侵入這個私人空間
    有再多的工具也沒用
    民眾自己不願意破窗所以就是警消的責任?
    似乎也沒有這種必然性吧?
    我家之前也有過涵管卡進一隻幼貓
    在我回家前
    一堆人圍在圍牆
    還有消防隊員拿著破壞的工具隨時準備破牆
    然而就是沒有動作
    就是得等我回來簽署同意書
    我是簽了
    但面對一堆同樣氣急敗壞質問我為什麼這麼晚回來的人
    我只問他們
    在我回來之前有人自願負責堅持打牆嗎?

    最後
    員警是不是妥當見仁見智
    只是換做是你
    你會怎麼作?

  •  07-19-2009, 9:53 上午 259617 in reply to 259600

    Re: 台灣需要人情味嗎?

    這種事情還可以扯什麼見仁見智嗎?這一點我完全不能同意,在「普世價值與道理上面」這種因為違反法律而眼睜睜看一條生命死去而不相救(況且是在不會危及自身安全的情況底下)是完全站不住腳的,起碼,沒有理直氣壯的資格(更尤其是警消人員),儘管這是越來越常見的冷漠、袖手旁觀的事實現象,但不代表這是可以被認同的心態(你好像還沒清楚表示是否認同這種心態?)。其次,今天如果是這位路人沒有報警,自己就動手打破車窗救出小狗,他「可能」會吃上官司(如果今天這個車主是那種沒良心的人,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但是警消是受過訓練也被賦予權限與責任的,這位民眾基於避免上述可能發生的「不必要的麻煩」,他請「專門處理這種事情」的警消來處理這件事情,在這一點上面我們有什麼立場可以質疑他?你質疑的另一個部分是,如果警察沒有動作,那位民眾為什麼不自己出手?這一點我前面也說了,我不確定他是否一直待在現場,如果他一直待在現場,並且在警方沒有動作的情況底下自己也沒有動手,那麼或許還有點值得討論,但是他的責任跟警方比較起來當然是不能相比的。而針對你所說的「民眾自己不願意破窗所以就是警消的責任?似乎也沒有這種必然性吧?」怎麼沒有必然性?今天要這些警消來幹麻的?我們栽培他們、國家付薪水養他們不就是要他們來處理這些問題的嗎?今天碰上這種法律面的阻礙,也得考慮到事情有輕重緩急,生命難道是可以這樣開玩笑的嗎?可以眼睜睜看著一隻狗死去而不相救,這一點無論如何說不通吧,你將責任歸咎到報案民眾身上也是很奇怪的邏輯,在我們對這件情所得知的資訊部分來說,怎麼樣都說不通。那麼如果當時前往現場的員警也有這方面的困難與疑慮,他有試著往上面回報嗎?上頭長官沒有辦法替基層員警擔起責任嗎?甚至說像這樣的法律產生的矛盾現象都應該往更高層提出報告與建議的。這個例子突顯的是我們執法機關暨執法基層員警在法條與倫理上的僵化、失當現象,這種例子要舉是舉不完的,新聞三天兩頭充斥著這種荒誕的現象。難道你認為一點點值得我們去質疑、去討論的必要性都沒有?我覺得有討論必要的部分,一個是在於民眾越來越冷漠的現象,另一個是在於法律與執法面的弊病。那麼,「冷漠、疏離、獨善其身、冷眼旁觀,這在大都市裡面本來就很正常的現象,沒什麼好奇怪的。」你的見解是這個樣子嗎?還是你有什麼想補充的呢?我也想聽聽你的意見,洗耳恭聽。
  •  07-19-2009, 10:59 上午 259629 in reply to 259617

    Re: 台灣需要人情味嗎?

    YMTGTR2007:
    今天要這些警消來幹麻的?我們栽培他們、國家付薪水養他們不就是要他們來處理這些問題的嗎?今天碰上這種法律面的阻礙,也得考慮到事情有輕重緩急,生命難道是可以這樣開玩笑的嗎?

    無意討戰,但............

    1.可以的話分段一下XD(離題離很大)

    2.因為不排除車主會告人,依照現在社會的現實面來說,就不可能再把"被告對象"轉移到鴿子身上

    鴿子更是出了名的,出包不挺下屬的............抖抖抖

    3.生命價值很高是沒錯,但是要把普世價值硬是加在別人頭上,我覺得這過於強硬

    "換作我在現場,一定會XXXX",這樣並不能證明啥= =||

    要怪,就該怪車主把狗放車上,再怪鴿子"慢一步"連絡車主...

     

     

     

     

    最後,合情合理當然很好,我同意!!!

    但是只要講到法律就是不通人情,你我都不能對這多說啥

    想賭法官的判決嗎?.........嘖嘖,這真的要很大的勇氣Party!!!

  •  07-20-2009, 1:42 上午 259886 in reply to 258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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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台灣需要人情味嗎?

    AJ:

    社會已經是這樣了
    我們只能要求自己問心無愧
    我不會去想北部人南部人的問題
    總之看到需要幫助的人我還是會幫

    話說在法國時我也很意外
    畢竟我以為在捷運上讓座給老弱婦孺是天經地義
    姑且不論台灣有些裝死的小鬼
    住在那裡時
    我發現那邊的年輕人是不會讓座的
    每次起身讓座的永遠都是我而已
    當時也有其他的留學生告訴我沒必要讓
    不過我還是以為
    不能因為沒人做所以就不去做該做的事
    當你也不去做時
    就已經失去抱怨的資格

    基本上不要硬把自己的想法硬加在別人身上

    就像讓不讓座也都是自己"要"或"不要"的問題

    而不是別人"要"或"不要"

    因為你根本不知道別人"要"或"不要"

    如果硬是讓座不就是強迫別人接受你的"要"?

    而我們又從那裡知道別人"要"?

    記得以前我到日本遊玩

    在電車上我讓位給一位中年人

    中年人笑著說{哈哈~我看起來很老嗎?}

    帶我初次在日本逛逛的在日工作的台灣親戚告訴我

    在日本平均年齡將近五十歲所以他們多數都不認為自己老

    讓位的行為似乎是瞧不起他們年紀大

    我頓時恍然大悟原來以前我們自以為好的事都太"自我"

    自己認定的好不代表別人都願意接受

    自己認定的好就要別人都這樣做

    不做就是沒水準下三濫.......

    那只是一種自以為是而已.........

    所以不要把"自己"認定的好當標準

    因為那只是你"自己"認定的而已

     

     

  •  07-20-2009, 7:15 上午 259906 in reply to 259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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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台灣需要人情味嗎?

    你倒是很如實的詮釋甚麼叫做自以為是
    畢竟
    你完全不知道我所謂的老人是甚麼樣的認知
    也許白髮蒼蒼的甚至帶支柺杖的老人
    還是大多數人的認知(至於聰明到明知道對方是中年人還刻意去讓座的,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解釋)
    你果然夠自我
    完全用自己對老人的定義去評斷別人的讓座行為
    至少我的讓座
    對方還有句親切的道謝

  •  07-20-2009, 8:18 上午 259912 in reply to 259906

    Re: 台灣需要人情味嗎?

    讓座喔?

    我的經驗是不管對方接不接受(一搬來說都是接受的XD)

    對方都會很高興還會說謝謝

    其實我也真的沒有讓座給五十歲左右的人過

    對我來說他們都正當壯年

    沒有讓的必要

    我基本上都是有白頭髮的我才會考慮:P





    動輒得咎
    江湖上行走總是要小心一點


  •  07-20-2009, 10:31 上午 259941 in reply to 25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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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台灣需要人情味嗎?

    YMTGTR2007

    基本上我不認為你需要這麼二分法
    好似乎只要堅守法律就必須罔顧人情
    難道我也能當你只需要人情就必須視法律如草芥?

    法律是所有道德約束的底線
    而人情的定位是每個人的主觀價值
    是情感上的判斷
    你能以極端的事證舉例
    那麼也請你看看另一些例子
    洪曉慧基於對個人感情的堅持與重視
    拿著王水將情敵融屍
    在她個人的立場上
    難道會認為自己有錯?
    現下許多青少年犯罪
    遭到逮捕後
    不時可見其囂張言行絲毫沒有悔意
    站在他們自己的立場
    也從來不認為自己有什麼不對
    那群在新竹打死人的青少年
    還有人不斷以簡訊表達自己對女友的不捨與忠貞
    法理之外不外乎人情
    難道我們也該為了回應他們兩小無猜的感情而網開一面?
    更甚者
    多少經濟拮据的父母
    基於愛子之心
    不忍留下的小孩受苦
    進而採取全家一起死的新聞也從來沒少過

    情感為出發點的標準人人不同
    也許你對上面的例子嗤之以鼻
    然而對於當事人而言又難道跟你同一標準?
    法治是最低限度也是最大公約數
    不是說為了法治就必須罔顧人情
    然而如果非要從中選擇
    法治對我而言還是比較有所依據
    現在這麼多弊病與其說沒有人情味
    還不如說是沒有法治的觀念

  •  07-20-2009, 6:15 下午 260059 in reply to 259617

    Re: 台灣需要人情味嗎?

    不好意思,半夜睡不著覺,上來插個嘴

    在普世價值與道理上面應該要救生命,但在台灣這個土地上已經有太多好心被雷劈的例子

    就算你救的是人,就算你沒有違法救他,你仍然可能被反咬一口,這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情

    如果你不敢出手救他,眼睜睜看著他死,那麼這件事就有你的一份,絕對不是只有警消的事

     

    今天這件事很簡單,狗困在車子裡,不是狗困在電塔上或是被吊在半空中

    只要是一個成年人,絕對有辦法救牠,並不需要任何特殊工具才有辦法破窗

    民眾不敢救只是單純怕事,難道警消不敢救就不是單純怕事?就比別人更沒良心?

    警消是公務人員,是領納稅人的薪水,但相對的責任也較大,犯錯可是跟工作有連帶關係的

    就算是社會與論支持他,他也難保不會被處分,到時候你能說什麼?你做得對,但是被告的錢請自己出?

    這就是問題所在了,如果他破窗救狗後一點責任都不用扛,被人民稱讚,有獎金領,他會不救?

    警消也是人,也享有人權,憑什麼別人不願意做的他就要做?

    再來,你的說法只是一種假設,沒有人知道他會不會吃上官司,需不需要扛責任

    其次,如果今天車裡關得是一隻老虎,你是願意把牠關在車裡還是放出來賭賭看牠乖不乖?

    當你同樣面對得是一條生命卻有不同作法時,價值觀又如何能一致?

     

    你提到法律與執法面的弊病,沒錯,今天沒人願意破窗所以死了一條狗

    但哪天真的沒有法律約束時,你才會體會到真正的危險性

    譬如小偷們都會開始遛狗,因為他可以正大光明的敲窗謊稱為了救狗

    可以名正言順的侵入你的房子為了救狗

    當法律一旦有任何漏洞時吃虧的永遠不會是壞人,所以法律只能盡量彌補漏洞

    如果法律與道德相牴觸之時,不好意思,為了防有心之士做出更不道德的事情,請以法律為主

     

    這個世界就是這樣運作,地球就是這樣轉動,好人覺得約束的事情,壞人覺得很自在

    取決於你希望壞人更加自在還是盡量約束他們而已

    冷漠、冷眼旁觀等現象並不是好事,但在大環境無法改變的情況下,你只能試著去習慣它

    除非你能做到讓這個世界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否則一切道德論說也只是空談而已

    道德永遠約束的只有好人,壞人是不講道德的


    有健康的膝蓋...人生才是彩色的...
  •  07-20-2009, 6:24 下午 260060 in reply to 259941

    Re: 台灣需要人情味嗎?

    NONONO,我沒有要二分法,更沒有要完全否定掉法律,甚至我覺得你回應我的內容好像一直怪怪的。我想了老半天,還是不太明白我哪一段話讓你覺得我認為「只要堅守法律就必須罔顧人情」?我想我想提出的思考重點應該在於「法條教育是否已讓社會顯得僵化,甚至出現負面現象(也就是無情冷漠、冷眼旁觀,即便"能夠幫忙的也不願意幫")」?我原以為我舉這新聞作例子來突顯這種現象應該已經夠明顯了。所以,你還是沒有回答我你覺得那個警察的處置方式沒有值得檢討的東西?眼睜睜讓那隻狗平白死去這件事情你覺得無所謂嗎?真沒有任何值得我們去檢討、思考的地方?還是說甚至你覺得是合理很棒的事情?

    另外我同樣不解的是,我前面的內容究竟讓你產生什麼樣的理解?你會不會是以為我想要說的是「台灣以後都不需要法律了」?還是讓你誤以為我希望「所有人都必須遵守最高道德價值」?而且我也在想,你怎麼會突然舉那個例子出來回應我的內容,頗為奇怪。難道你覺得我會覺得應該放過那個兇手所犯下的罪行?難道是因為我一直在強調情與理的重要性?我也很不清楚你的立場究竟是什麼,你主張的究竟是什麼?情與理都是屁嗎?一切只要照法律走就夠了,其他什麼情理都不用管?這是你的主張嗎?關於「法律是道德最低底限」這句話其實我也早聽膩了,而且我得說,這句話不能這樣亂用的。我今天也要質疑許多人把這句話誤用得離譜,許多人似乎把這句話理解成為「所以只要遵守法律就夠了,情理都可以不用了」。這是錯得離譜的謬誤,如果真像你們所說出來的這種說法,那麼我們還要教育來幹麻呢?就讓法律來約束就好了嗎?幹麻還需要什麼教育?幹麻尊敬父母?法律又沒有要求要尊敬父母不是麼,那麼我是否也可以用這樣的質疑來反將你一軍?當然不會,因為我知道你不會傻到這樣認為,你說是吧。所以,重點還是在於你一開始就誤解了我提出的內容。我一開始想說的是「我們都以為"只要靠法律就夠了",其他都可以不用」這一點,而你好像把我的意思解讀為「法律沒有用,我們不要法律」,你好像以為我想要廢除法律,還是你以為希望大家都不要遵守法律?那麼這裡我又要問,法律是怎麼訂的?抽籤嗎?還是問神明?還是電腦隨機挑選?法律是怎麼訂出來的?法律不是基於情與理作為基礎而制定出來保障這些情與理、基本的道德正義得以伸張的嗎?不然你以為法律是怎麼訂出來的?法律難道可以枉顧、違背情理嗎?當然不可以。不過現實就是法律有時總會偏離情理基礎,變成不合情理的惡法(請不要亂拿"惡法亦法"那一套出來用,那句話在這裡拿出來用並不恰當);這原因大致上有兩種,一種是法律本身的特性就是:如果沒有好好調教它,它就很容易產生僵化。就像有人說「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這句話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涵義,一種是在警惕我們說,法律是死的條文,如果人的腦袋跟法律一樣僵硬,不懂隨機變通,那是不行的;而另一種則是完全相反的涵義,代表著再好的法律畢竟是死的,有心人士永遠有漏洞可以鑽,所以說到底還是得靠人的素質來完善法的功能。特別解釋這一段的用意在於,請別再說什麼法律就是法律,那種糟糕的觀念才真的是扼殺法律的毒藥)。而另外一種法律違反人倫常理的情形,則是因為人為刻意操作,例如統治者、不法者,掌握權利者強行制定不當法律以鞏固自身利益,甚或侵犯一般民眾利益。難道今天國內的統治階級幹了那麼多狗屁倒灶的事情還不夠明顯嗎,法律難道不是被他們耍弄在手上嗎?這部分值不值得我們去檢討?而另外,我在想,你應該以為我是個「無條件反對法律的人」,你以為我不希望有法律來約束任何犯罪,然後你又以為我所謂的「情、理、價值、道德」是在說我們犯罪了之後都可以講情面,都可以講關係,然後都可以被縱容?你是不是這樣誤解我的意思?我今天主張的是,我們一方面要檢討法律僵化的部分,思考該如何改善(改革),讓法律得以健全;第二,我們要重視社會教育,可別把道德素養都給丟到垃圾桶裡面去了,千萬不要以為光靠法律就足夠了,如果一個社會喪失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之道,如果一個社會沒有了人情的溫度,結果肯定是悲劇。但我看至少台灣還沒那麼可悲,畢竟還有人會出來討論說國內越來越沒有人情味了,起碼代表還有人把它當一回事,那麼我僅能以相當非主流的角度來描述我所看見的一些值得注意的可疑症狀。法律與道德素養必須兼具,光靠其中一種都是不夠的。(我知道這篇寫得很雜亂無章,因為我想大概也沒幾個會看完,所以,隨便吧)

  •  07-20-2009, 6:46 下午 260067 in reply to 260059

    Re: 台灣需要人情味嗎?

    sys6869:

    不好意思,半夜睡不著覺,上來插個嘴

    我一直想不透耶,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你們以為我主張「不要法律約束」?我究竟什麼時候說過這句話了?警消見死不救代表法律本身有值得思考改進的空間,不是嗎?我在說的就是這個。另一個我在強調的是「一個社會不能光靠法律」,我哪裡有說「不要法律」了?好吧,不厭其煩再說一次:一、法律僵化問題要從制度面去檢討,思考如何改善,二、我們社會不能再繼續以為只要靠法律就夠了,要重視並培養道德素養,想想有什麼辦法找回過去台灣社會人與人之間相處的智慧。不從這種方向去思考,光靠法律社會只會越來越亂、越來越多悲劇。這就是我前面講得不夠清楚,讓你們沒聽懂的基本內容。
  •  07-22-2009, 7:24 上午 260621 in reply to 260067

    Re: 台灣需要人情味嗎?

    唉,老兄,我知道你在說什麼

    一、不是不要法律,而是要有彈性、符合人性化的法律

    二、要培養道德情操,不能單純依賴法律約束

    我和AJ並不是不認同你的想法,但道德素養要培養談何容易?

    就大環境而言,社會工商化、失業率飆升、離婚率升高.....等等因素,導致很多家庭無法在家教這一點上做好

    就個人而言,功利主義、傳媒宣染、同儕壓力.....等因素,造成越單純的小孩受影響越大

    在這個社會之中,人仍然心存善念,但在價值觀裡,善念排在第幾位則不得而知

    你提倡改變法律,改得人性化一些、有彈性一些,說真的我很想舉雙手支持你

    但,這個社會並不允許我們這麼做,至少目前的情況是這樣

     

    我舉我自身的例子

    我大二暑假打工,那一天下著暴雨,我騎著我的迅光出門騎經環河道路

    由於暴雨影響視線不良且路面積水,我前面那台喜美由於擋風玻璃被水噴到而緊急煞車

    而我也被卡車帶來的"巨浪"給噴到,我的安全帽沒有雨刷

    所以我就以四五十公里時速不煞車的情況下與喜美黏在一起

    當我坐在他車頭前六七公尺處檢查傷勢時,他對我說得第一句話是"是你撞我的喔,你要賠我喔"

    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就已經對所謂的道德素養失去信心

     

    當人開始失去自律自省的能力時,法律是唯一可以依循的原則

    大多數的法律都是為了保障人身安全與權利,而今天所討論的案例比較特別

    台灣一天有多少狗被關在車裡悶死,又有多少車窗或門窗被有心人士敲破,我想比例上應該是很懸殊的

    再說,警消並不是不能為了救命而破壞私人財產,只是那條命必須是人命

    這並不是強調人命比較值錢,這只是法律最小約束化的ㄧ個例子,也是講過度講求自由與權利的結果

    由這個觀點來看,法律是管得少的,是放任給人民由人民自身的道德操守所控管的

    所以,當道德操守出現問題時,我們並無法歸咎於法律,因為法律已經最大程度減少約束人民

     

    我也很想不依靠法律,很想找回人與人相處的智慧

    但這個問題並不是出在法律上,而人自己本身

    父母的身教言教家教絕對影響超過一個人成長的70%,剩下的才是外在環境的影響

    而法律是上述這一切失效時的最後一道防線

    用不用的到法律在於人自己,如果能自我約束,那便不會存在靠不靠法律的問題

    如果你要問我辦法,我還真沒有辦法,在這個越來越M型的社會裡,問題恐怕只會更嚴重

    唯一能做的只有想辦法教育好自己的小孩,並且每天祈禱不要白髮人送黑髮人而已


    有健康的膝蓋...人生才是彩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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