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個人的觀察目前四支職棒球隊中只有一支球隊的母企業可以不管球隊的虧損問題。
其餘的並沒有多大的財力可以把職業球隊當作職業球隊看。
所以把球隊當作是旗下的一個關係企業來經營是可以理解的。
不能理解的是當球隊是關係企業的時候代表的就是盈虧自負,就不能把虧損的問題歸咎於政府與球迷。
如果歸損要歸咎於政府與球迷,那也代表有盈餘的時候也得把盈餘回饋給政府與球迷。
總不能虧損是別人要負責承擔但是盈餘卻自己回收。
畢竟球隊的所有權都是獨資的,政府還有球迷並沒有持任何的球隊股份吧。
既然沒有股份那講白點政府還有球迷自然就不需要承擔球隊營運的任何責任。
政府該做的就是掃蕩不法份子,而球迷該做的就是進場看球,當然前提也要球隊肯與政府配合,也要打出乾淨與高水準的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