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wbay:
你的解讀沒錯,但在33至34歲,簽四年合約不在規範之列,據說是特地為Shaq開的漏洞,但是和他簽約的時間比對,應該是沒有關連。
所以我也不知道這漏洞為何會存在。
我剛剛上網查了一下 似乎是超過4年的合約便符合36歲條款(而非我原本記錯的3年)
但是剛好在32歲或35歲以上運用鳥權續約即使是4年約也符合36歲條款(也就是用鳥權反而虧)
還有即使剩餘1年約續約4年也會當作5年符合36歲條款 而Pierce今年正好是32歲
那就不難理解為何Pierce要跳脫合約了 重點就在於放棄鳥權
也就是他要一份4年的合約(5年以上就都符合36歲條款 不會有球隊願意簽的)
4年9600萬當然喊得出來 本來賣東西就是先漫天喊價 這個很正常
當初Bynum的價碼也喊得很過分 最後也被是砍價最後一年還是球隊選擇權
我想Pierce應該還是弄的到一份4年8000萬左右的合約吧! 最差應該也有6000萬
而且Pierce宣布跳脫合約那天開始幾乎已經確定他不是塞爾提克人了
塞爾提克現有保證約大約4200萬 沒有鳥權根本簽不下Pierce 除非他佛心來的大降價
說Pierce只有4年5000萬我個人不太相信最後他只有這種價碼
其實今年大咖是供不應求的 有薪資能頂薪簽一個的有七支球隊
其中公牛、籃網、尼克還能吞兩個 熱火可以兩個半至三個 還不計最後可能會續約這回事
大咖有十幾隻嗎? 我沒有仔細算也知道沒有
Pierce領一份4年6000萬以上的合約被當作安慰獎的機率其實很高
hao0922:
請問 36歲條款 詳細情況是如何
看了前面的回覆 還不是很清楚
簽了一份大於4年合約的球員倘若他合約終止時足歲滿36歲即被36歲條款所規範
原因我之前解釋過了 防止球隊與球員有默契多簽一年約然後最後一年退休讓合約變相變大
因此如果符合36歲條款就會把合約最後一年的薪資攤在前面幾年
而合約最後一年的薪資則為0(也被稱為第零年)
因此倘若是使用中產來簽某個球員(又或者是鳥權續約、自由球員簽約)
他們所簽下的合約首年都會以最後一年的薪資往前平均來計算
也就是球員所領的錢也許是500萬 但在薪資空間計算卻是六百多萬
如果假設用中產簽約 那麼就無法領五年全額中產 第一年要先計算被攤到的薪資後當作起薪
如果中產是五百萬 那麼實際所簽屬的合約會被壓到三百多萬左右
但是在薪資空間計算還是五百萬 不過當年球員只能領到快四百萬
如果像Pierce這種要求平均超過千萬的長合約 36歲條款會讓很多球隊望而卻步
然後Pierce幾乎不可能拿到一份五年以上的合約 除非他降價降的很誇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