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個人而言, Bynum 現在的情況其實也很簡單, 如果他真的整季報銷 (在 realgm 上看到別人引述他自認會提前回來), 球隊到時應該可用較便宜的價錢留他下來, 如果有別隊想開高價賭就讓他們接手, 由熱身賽到現在其實很清楚, 其實沒有他球隊日子也能過, 只不過我們現在面對一個不確定的未來, 基本上要設想放掉 Bynum 以便有能力在自由球員市場上作更多的選擇
我個人甚至可以接受球隊在續約上提出 1 張為期 1 年的 Max-Contract, 再試一次看看, 因為這樣作, 在 2 年內還不致於對球隊的 Cap Space 有大影響, 或者一張 3 年的約, 但第三年必須是 Team Option, 畢竟考慮到如果 Bynum 能夠恢復健康, 球隊會是東區冠軍熱門, 這個險還是可以冒的
就算現在回顧這個交易, 我仍然會認為那是球隊當時能作到最好的, 球隊的核心己經確定是 Jrue, Turner 和 Young 了, 他們的約都在合理的範圍內, 而 Richardson 是個完美的補強, Jrue 己經是接近 All-Star 的水平, 而 Turner 的能耐也慢慢的展現出來, 表示我們當初選他也不算看走眼, Thad 的發展也還有空間, 缺就缺一個像 Bynum 這樣的內線, 而且雖然捨不得, 為將來著想, Iggy 和 Young 是一定要送走一個的, 因為他倆只有同時在場上打 2 號和 3 號才有意義的
Bjork本人就是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