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心希望持反對意見的籃協或相關單位人士,不是因為會增加比賽場次進而增加營運成本而反對,
我對於台灣沒有那麼多球員有資格打SBL所以不需要這麼多隊的觀點無法苟同,
像今天台銀跟富邦的比賽有許多高水準好球、最後才分出勝負,
這是一場夠水準的好比賽,
台銀除了陳順詳其他球員不見的在其他隊會有那麼多上場表現空間,
富邦更是有多位今年才加入的新人,
SBL 年輕球員沒有上場空間的問題一直都有,否則不會催生夏季聯賽,
SBL 需要更多的位置肯定是無庸置疑的,多一隊是符合所需跟職業化等議題無關,
另一方面我覺得對新球隊以SBL的規模成本與由籃協主辦來看現階段不應該收權利金,
但應該要收保證金或財力證明等措施,以保障球員薪資與賽事運作無虞,
前幾年發生過女籃新球隊發不出薪資的情況可以借鑑,
新球隊是否真有財力、有熱忱可以穩定運作這應該才是比較重要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