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米森這個球員你把他放在三號位會覺得他多才多藝,可是放在四號就有點問題了.他在北卡時打四號會這麼吃香有一半的原因是大學禁區球員的身高強度畢竟沒有NBA的水平,在來是他常常靠他的第一步過人,像阿罵那樣.
他最早在勇士出道的時候就算是大前鋒皮小前鋒骨了.後來小牛交易他過來想補大前鋒的洞時就發現他代打可以,真的要他去頂四號位對上一流的
franchise player就漏餡了. 他在巫師的定位算是最成功的, 三號客串四號才是他最有利的打法.
平心而論,在NBA裡, 他的低位單打跟防守不差,可是也沒有好到讓他可以在聯盟中在四號位置上有一席之地. 更何況是要他跟KG或是TD之流在低位放對. 可以把Jamison跟湖人的Odom還有小牛的Marion歸類成同一型球員. 他們都是屬於三號可以客串打四號的球員,但是要他們從四號出發就是捨長取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