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館是東森蓋的也就罷了.他是公共設施耶.更何況從記分板這種小地方就知道東森的心態到底是啥了.進駐快2年了這種基礎設施還沒弄像話嗎?現在若還沒弄好應不應該罰東森或撤銷他的經營權.我文中除了籃協的作為令我不滿外.東森也令人無法苟同.更何況瓊斯盃今年若真的都請貨真價實的國家隊的話我相信吸引球迷進場不是問題.除非又是南韓第二隊.某某俱樂部這種等級來讓中華隊打自爽的.
東京巨蛋也有辦演唱會.法會但他不會誇張到一年只辦幾場運動比賽而其他全都拿來搞演唱會及法會.使用比例總要公平一點吧?請記住這是體育館應以運動賽事為主.當初標經營權時市政府不應該將這個列入經營的規範嗎?
當季初時我記得新聞有報導小巨蛋曾有意將特殊檔期空出來給SBL及瓊斯盃運用前幾天的新聞也有寫利用門票抵場租等替代方案.都給王老先生否決了.理由有部分球團反對.經費籃協無法支撐.這什麼屁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