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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 over-36
這邊我說一下我的看法
其實36歲規則 對PP根本沒有影響, 對球隊才有影響, 或是說球隊受到豪華稅影響, 不得不影響PP.
原來說的四年9600萬是沒有錯的, 以PP 10+ 球齡, 加上他起薪2100萬*105%的算法的頂薪, 9600萬算起來是蠻像的 (我沒仔細算過)
我不知道PP 36歲是什麼時候, 這邊假設他是到第五年合約才會開始.
那麼如果PP簽的是五年約, 跟4年約有什麼差別?
(為了計算方便, 每年都算1500萬, 4年6000, 5年7500萬)
對塞爾提特而言差別就非常大, 主要原因是, 如果是5年約, 頭四年光PP的薪資計算不是1500, 是1500+375=1875
375如何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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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end_R: Red Jazz: Legend_R:
705萬換114萬???
請問可以這樣薪資不對等交易嗎???不是很懂規則。
易是405萬交易給超過薪資上限的球隊才需要薪資對等,巫師不到薪資上限
易405萬+300萬現金=705萬不是嗎?
那尼克不知道會不會來個Curry+800萬現金換一個3~400百萬的球員回來。@@''
現金跟薪資/薪資空間完全無關, 是交易的一種選擇, 讓交易的另一方會比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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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彥碩:
10. Mavericks-Raptors: Dallas traded the rights to Solomon Alabi(No. 50)
to Toronto for a future second-round draft pick and ''financial considerations''.
如果是即時翻譯, 我想我可能還是照單字直接翻譯做 '財務上的考量'.
可是如果是事後翻譯, 我可能會把整句拆開直接照我自己的意思打.
由於這邊是跟籃球相關, financial considerations這詞沒有用錯.
cash considerations 我反而覺得奇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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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什麼不叫cash?
2. 為什麼不叫financial compensation?
3. 我中英都很爛, 如果勉強翻譯是翻做 '財務上的考量''
因為文法的關西, 這段話一開始是在說達拉斯小牛, 所以我想沒用CASH, 也不能用financial compensation(不能說自己賠自已吧)
但是要中翻的話, 可能要從''財務上的考量'', 在去找小牛是去換回現金還是什麼跟財務有關的(說不定是不動產:) ).
英文很爛, 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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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O_Andy:
那位 S 開頭的網友請自制我從第二頁看來就只有看到你跟別人在討戰我球季結束後鎖人都是一個月起跳
還有, 各位看了這個討論串, 還會支持 ''球隊版'' 嗎?球隊版不就是志同道合的 A 隊粉絲聚在一起討論 (本意是不錯)順便一起酸 B 隊, 然後 B 隊粉絲近來叫囂 (這也是人之常情)結果 B 隊的又被 A 隊嗆 ''你幹麼進來?'' (不然乖乖挨罵喔?)B 隊的又說 ''圓球是公開的'' (也對....)A 隊和 B 隊從此沒完沒了 (然後就是我這個失職版主倒楣)增加版主會解決這個問題嗎? I don't think so.....
風涼話少說, 你本身發言就有問題 說過就忘, 大家沒追究已經算不錯了.
一句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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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boo: hankx12:
你好像有點弄不清狀況
我再重複一次 重點不是在於球隊版 重點是在於討論區的紛爭 球隊版只是提議之一
我在這邊提到的 多位版主 多重標準 也是紛爭之一
你討論球隊版有什麼用 之前連署的時候不就是一堆問題擺出來等待討論嗎? 你說溝通不良 我也接受了 不然還能怎樣
在這個版 討論的重點你覺得應該放在討論區的糾紛 還是討論一個不切實際的球隊版?
你把球隊版成立了 不管事的不管事 鬧版的版主照樣鬧 另一個版主又提出新的規矩
然後呢 各幹各的 這個說我在照憲法作 這個說工作量太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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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boo: hankx12: booboo:
而這討論串是討論圓球未來球隊版的問題,那就跟目前的亂象沒有關係。你對哪個版主不滿可以去找朱哥。
據我所知, 版主有幾位.
平常怎麼管版的我是不知道, 如同我前面說的, 這關我屁事.
但是如果我發出來的主題被鎖, 回應的主題被刪, 事後沒交代清楚, 這是誰在惹誰的問題?
一個版主說規矩是這樣, 一個版主說我在執行某些規矩, 另一版主說, 把規矩忘了, 老子自幹就對了.
在嚴重騷擾的情況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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