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23356:
我覺得你舉例有錯
伍茲的買春事件基本上算是『法律』層面問題
他老婆一不爽可以隨時告他的...而且也有離婚官司要處理
LBJ基本上一點法律責任都沒有...而且全部按照遊戲規則在走
既沒越線也沒有走灰色地帶
是清清白白的在玩NBA制定出來的規則
跟伍茲的情況是天差地遠。
況且
NBA總裁認為LBJ處理方式不妥
也是認為他的做法有問題
但並不代表LBJ轉會的決定是錯的...因為史騰也沒有權限去限制球員的轉會。
至於你其他的討厭理由...就是情緒化的言詞...我不便評論。
伍茲只是外遇,沒有買春,一堆女人自動靠上來,他還要買嗎?
加上美國沒有通姦罪這種中古世紀的法律,所以伍茲根本沒有法律問題.
他老婆只能提出離婚訴訟,無法告伍茲通姦.
另外,這邊根本沒人說LBJ轉隊有違反任何規定.
都只是對他的03梯三巨頭合體決定以及處理轉隊的高調手法有意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