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發了兩篇文章,第一篇第一句話就說黃蜂決不是馬刺對手,當時兩隊尚未開打,打了兩場後,又發一篇文章說黃蜂是確確實實的西區第2種子.........預測錯沒關係,但也沒必要轉那麼硬吧?
1 言論自由
2 這就是"神秘力量"的文章充滿醍醐味的地方
真的拜託
不要在寫了
裘裘你
尚書大人好機靈~
風往哪邊吹你就往哪邊倒
佩服佩服
mr.panzer: 其實李大也不用轉的這麼硬 他預測4-2到目前也是準的啦! 當然如果馬刺能連勝四場的話啦...嘿
所以他才要再寫一篇,發功誇一下黃蜂,
這樣才能扭轉戰局阿.
沒錯
而且法律上並沒規定保險買二份是有罪的
不過就這種和身體,生命無關的保險,在理賠時,只能選擇其中之一而已
只是不知李大內心押寶真正對象是那一隊
你們也可以不用看啊?
請給作者一些尊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