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恩斯竟然說:會發生打架事件,人衝動的時候也是情有可原
明顯與其他作者譴責暴力的意見相佐,
請改善用字遣詞!
我認為這句話並沒有錯 請把此句話看完好嗎
原PO:
其實人在衝動的時候,會發生這種事情情有可原,現在該思考的問題是什麼?
需要翻譯嗎? 意思是這件事情會發生 已經是在衝動的時候犯下的錯誤 現在該思考的不單只是打架 而是背後的問題
漏掉了後面這句話 意義大不同 三思
john1202: 費恩斯竟然說:會發生打架事件,人衝動的時候也是情有可原 明顯與其他作者譴責暴力的意見相佐, 請改善用字遣詞!
人衝動不是情由可原,不然是什麼?
有預謀的罪該萬死嗎?
雞蛋裡挑骨頭嘛~
你的意思是說:人衝動情有可原 可以隨便打架?
你自己沒常識還要罵人
john1202: 你的意思是說:人衝動情有可原 可以隨便打架? 你自己沒常識還要罵人
並不是衝動打架就沒錯 而是打都打了 錯都錯了 但是情有可原 不是罪大惡極 至少不是蓄意挑釁 血氣方剛的衝動 總比預謀殺人好一點吧 雖然都有錯 但有程度之分
看別人文章不是只看到逗號就算結束
你完全沒仔細看別人的文章
所以請你改善你的閱讀能力後再來指正別人吧
幾乎所有電視媒體都報導了這醜陋的一幕,還延燒到第二波,連進球員休息室都還在打,還不是蓄意挑釁嗎?
這種沒品的行為所有人應當唾棄!
拿球場上的暴力衝突事件跟預謀殺人比
難道你要球場上賤血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你自己的認知和別人不同
就不要亂罵人!
用詞不當?請你把那三句話分開來看,再連成一句看,你就會知道費恩斯在講什麼了。
冷靜一點吧,大哥。
對了,還有,逗點並不是Ending,謝謝。
john1202: 幾乎所有電視媒體都報導了這醜陋的一幕,還延燒到第二波,連進球員休息室都還在打,還不是蓄意挑釁嗎? 這種沒品的行為所有人應當唾棄! 拿球場上的暴力衝突事件跟預謀殺人比 難道你要球場上賤血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你自己的認知和別人不同 就不要亂罵人!
衝動之下打個架就要被大家唾棄? 這麼高的標準啊? 看來這位大哥一定是個聖人.......
既然你自己都說, 自己認知和別人不同, 不要亂罵人..那費恩斯也是用他的認知去覺得說, 這是個情有可原的事件,
你也不應該去指責他用詞不當
john1202小弟弟
回去把國文學好一點再來發言吧
人在衝動的時候 怒氣衝昏了頭 連國文都可以拋之腦後
所以 不要怪他吧
其實並沒有衝進休息室"繼續打"哦~這完全是補風捉影。
我也搞不懂開板的這麼義正辭嚴是為什麼,這麼堅持不是「情由可原」?
年輕人打球因肢體衝撞、一時腦充血幹起架來,任何有打過球的人都能夠理解,
但這是在SBL的球場上,無論如何都是該認錯、該檢討。
還有,我的認知和你不一樣也是沒錯,
雞蛋裡挑骨頭我不覺得是在罵人,
但也不表示我沒常識。
給john1202:
我相信你是在衝動之下留言,因此我也覺得你誤解我的文字情有可原
不過我仍然可以回應你的是,如果你曾經打過球,有隊友和你一起拼戰,你應當能理解在球場上的怒意是隨時會爆發。我必須澄清一點的是,我不是鼓勵這樣的行為,而是感同身受的「理解」事出必有因。一條當時說,他把簡嘉宏當作弟弟一樣看待,看到對方一大堆人揍簡嘉宏一個,他氣不過才衝進對方休息室。
他的行徑是錯的,但我卻認為他的理由是「合乎人性」的,可是最重要的問題是,這該不該懲處,這樣的行為到底是因為什麼而造成?所以我才會寫下這句「情有可原」的話。
理解和贊同絕對不能畫上等號,我在文章裡面也不想解釋這麼多,如今籃協也已經懲處一條哥,那麼,即便是懲罰輕,我相信他也能知道自己的行為太過衝動了。
法律中衝動犯跟預謀犯的刑責是不同的,道理正巧是你質疑的那點.
如果對費小姐的話有質疑,請先質疑我們的法律,因為道理是相同的,謝謝.
還有,請把原文重看一遍,除了你所說的字句,整篇還是譴責暴力的.
花個十分鐘靜心的重看一下,謝謝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