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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恩斯的部落格文章用詞不當

在 01-13-2007, 9:12 下午 由 john1202 發表.第 20 篇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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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13-2007, 1:28 上午 65050

    費恩斯的部落格文章用詞不當

    費恩斯竟然說:會發生打架事件,人衝動的時候也是情有可原

    明顯與其他作者譴責暴力的意見相佐,

    請改善用字遣詞!

  •  01-13-2007, 1:53 上午 65077 in reply to 65050

    Re: 費恩斯的部落格文章用詞不當

    我認為這句話並沒有錯 請把此句話看完好嗎

    原PO: 

    其實人在衝動的時候,會發生這種事情情有可原,現在該思考的問題是什麼?

    需要翻譯嗎? 意思是這件事情會發生 已經是在衝動的時候犯下的錯誤  現在該思考的不單只是打架 而是背後的問題

    漏掉了後面這句話 意義大不同 三思

  •  01-13-2007, 3:02 上午 65144 in reply to 65050

    • acoft is not online. Last active: 01-19-2009, 10:36 下午 aco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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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費恩斯的部落格文章用詞不當

    john1202:

    費恩斯竟然說:會發生打架事件,人衝動的時候也是情有可原

    明顯與其他作者譴責暴力的意見相佐,

    請改善用字遣詞!

    人衝動不是情由可原,不然是什麼?

    有預謀的罪該萬死嗎?

    雞蛋裡挑骨頭嘛~

  •  01-13-2007, 3:37 上午 65155 in reply to 65144

    Re: 費恩斯的部落格文章用詞不當

    你的意思是說:人衝動情有可原 可以隨便打架?

    你自己沒常識還要罵人

  •  01-13-2007, 3:47 上午 65159 in reply to 65155

    Re: 費恩斯的部落格文章用詞不當

    其實人在衝動的時候,會發生這種事情情有可原,現在該思考的問題是什麼?Zip it!
    http://blog.roodo.com/hans_here
  •  01-13-2007, 3:56 上午 65162 in reply to 65155

    • Rimbaud is not online. Last active: 03-07-2015, 8:11 下午 Rimba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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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費恩斯的部落格文章用詞不當

    john1202:

    你的意思是說:人衝動情有可原 可以隨便打架?

    你自己沒常識還要罵人

    人衝動的時候  可以隨便罵人沒常識?

    並不是衝動打架就沒錯  而是打都打了  錯都錯了  但是情有可原  不是罪大惡極  至少不是蓄意挑釁  血氣方剛的衝動  總比預謀殺人好一點吧  雖然都有錯  但有程度之分


    2014最驚悚
    比東方神祕力量更神祕的神祕力量
    取走了東方神祕力量的力量
  •  01-13-2007, 4:03 上午 65167 in reply to 65050

    Re: 費恩斯的部落格文章用詞不當

    看別人文章不是只看到逗號就算結束

    你完全沒仔細看別人的文章

    所以請你改善你的閱讀能力後再來指正別人吧

  •  01-13-2007, 8:46 上午 65202 in reply to 65162

    Re: 費恩斯的部落格文章用詞不當

    幾乎所有電視媒體都報導了這醜陋的一幕,還延燒到第二波,連進球員休息室都還在打,還不是蓄意挑釁嗎?

    這種沒品的行為所有人應當唾棄!

    拿球場上的暴力衝突事件跟預謀殺人比

    難道你要球場上賤血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你自己的認知和別人不同

    就不要亂罵人!

  •  01-13-2007, 8:51 上午 65203 in reply to 65202

    Re: 費恩斯的部落格文章用詞不當

    用詞不當?請你把那三句話分開來看,再連成一句看,你就會知道費恩斯在講什麼了。

     冷靜一點吧,大哥。

    對了,還有,逗點並不是Ending,謝謝。


    Vanilla
  •  01-13-2007, 9:55 上午 65215 in reply to 65202

    Re: 費恩斯的部落格文章用詞不當

    john1202:

    幾乎所有電視媒體都報導了這醜陋的一幕,還延燒到第二波,連進球員休息室都還在打,還不是蓄意挑釁嗎?

    這種沒品的行為所有人應當唾棄!

    拿球場上的暴力衝突事件跟預謀殺人比

    難道你要球場上賤血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你自己的認知和別人不同

    就不要亂罵人!

     衝動之下打個架就要被大家唾棄? 這麼高的標準啊? 看來這位大哥一定是個聖人.......

    既然你自己都說, 自己認知和別人不同, 不要亂罵人..那費恩斯也是用他的認知去覺得說, 這是個情有可原的事件,

    你也不應該去指責他用詞不當

  •  01-13-2007, 10:05 上午 65218 in reply to 65155

    Re: 費恩斯的部落格文章用詞不當

    john1202小弟弟

    回去把國文學好一點再來發言吧

     

  •  01-13-2007, 10:27 上午 65225 in reply to 65218

    Re: 費恩斯的部落格文章用詞不當

    人在衝動的時候 怒氣衝昏了頭 連國文都可以拋之腦後

     所以 不要怪他吧

  •  01-13-2007, 11:11 上午 65232 in reply to 6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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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費恩斯的部落格文章用詞不當

    john1202:

    幾乎所有電視媒體都報導了這醜陋的一幕,還延燒到第二波,連進球員休息室都還在打,還不是蓄意挑釁嗎?

    這種沒品的行為所有人應當唾棄!

    拿球場上的暴力衝突事件跟預謀殺人比

    難道你要球場上賤血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你自己的認知和別人不同

    就不要亂罵人!

    其實並沒有衝進休息室"繼續打"哦~這完全是補風捉影。

    我也搞不懂開板的這麼義正辭嚴是為什麼,這麼堅持不是「情由可原」?

    年輕人打球因肢體衝撞、一時腦充血幹起架來,任何有打過球的人都能夠理解,

    但這是在SBL的球場上,無論如何都是該認錯、該檢討。

    還有,我的認知和你不一樣也是沒錯,

    雞蛋裡挑骨頭我不覺得是在罵人,

    但也不表示我沒常識。

  •  01-13-2007, 12:49 下午 65261 in reply to 65050

    Re: 費恩斯的部落格文章用詞不當

    john1202:

    我相信你是在衝動之下留言,因此我也覺得你誤解我的文字情有可原

    不過我仍然可以回應你的是,如果你曾經打過球,有隊友和你一起拼戰,你應當能理解在球場上的怒意是隨時會爆發。我必須澄清一點的是,我不是鼓勵這樣的行為,而是感同身受的「理解」事出必有因。一條當時說,他把簡嘉宏當作弟弟一樣看待,看到對方一大堆人揍簡嘉宏一個,他氣不過才衝進對方休息室。

    他的行徑是錯的,但我卻認為他的理由是「合乎人性」的,可是最重要的問題是,這該不該懲處,這樣的行為到底是因為什麼而造成?所以我才會寫下這句「情有可原」的話。

    理解和贊同絕對不能畫上等號,我在文章裡面也不想解釋這麼多,如今籃協也已經懲處一條哥,那麼,即便是懲罰輕,我相信他也能知道自己的行為太過衝動了。


  •  01-13-2007, 12:53 下午 65262 in reply to 65232

    Re: 費恩斯的部落格文章用詞不當

      法律中衝動犯跟預謀犯的刑責是不同的,道理正巧是你質疑的那點.

    如果對費小姐的話有質疑,請先質疑我們的法律,因為道理是相同的,謝謝.

    還有,請把原文重看一遍,除了你所說的字句,整篇還是譴責暴力的.

    花個十分鐘靜心的重看一下,謝謝囉.


    新球季新希望:所有被我選進FB的球員,健康打完這季,別跟去年一樣,有60%掛點> <11/7 update 魔咒似乎還在,四人掛點一人冰凍中....amare...我有六隊有選到你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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