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 圓球城市 登入 | 註冊 | Help
 
首頁 作者專欄 新聞 市民開講 活動專區 論壇

老徐園地

  • 我思故我在—體育行政研討會後另類思考與SBL罷賽事件(下)

     

     

    SBL的發展規劃

    前述學術論文中四個子題,將她轉化為SBL去思考,共計:一、SBL的屬性與定位問題;二、SBL經營模式問題;三、SBL的發展問題;四、SBL的評鑑問題,以下敘述。

    一、SBL屬性與定位:一個很簡單的問題,你現行的SBL是職業還是業餘的?基本上,從目前經營與管理上的「不倫不類」,讀者不難理解,這根本就不是適當的「政策」去執行的產物;因為,假如你SBL的屬性是提供民眾的休閒,定位是往職業籃球發展,怎麼會搞到過了好幾年後的現在都沒有「制度」?我比較傾向SBL應該抄襲美國的各種運動聯賽,那是政府提供民眾休閒的場所,那也是職業的聯賽運動;所以,在初期的執行上,很多必要的管理,都應該要由政府來「監督、約束」。

    二、SBL經營模式:目前SBL經營與管理的模式,介於職業與業餘之間,由「SBL委員會」負責;但是,由於委員會組織與成員都不健全。所以,美其名的經營與管理就落的2266;因此,我比較傾向將委員會交由「專業經理人」去做經營,並聘請專業的籃球人擔任委員會幹部藉以輔導。

     

    三、SBL發展SBL發展至今,其實主要問題在於屬性難以清楚以後,所衍生出來的定位不明;想當然,後續管理上不論就體委會或中華籃協等單位來說就難以控制了。這不論經營、宣傳或對外廣告的管理等等,都是主要問題所在;所以,我比較傾向在下一個球季就讓SBL變成「職籃」,然後在委員會下設立一個「宣傳、發展組」,也建議各隊應該成立宣傳發展組織,讓各球隊越來越好。

    四、SBL評鑑:基本上,以臺灣籃球現況,對SBL的「監督」似乎以「半官方機構」來執行較為理想;在臺灣的籃球,要像職棒那樣的評鑑與管理,似乎有些盲點與困擾。由行政院體委會競技處負責監督,監督SBL委員會,會比中華籃球協會或SBL委員會監督效果來的大;基本上,你體委會一定要把SBL當做一種國家事業,來經營與管理較為妥當,這從「定位」可以瞭解。

     

    SBL組織的定位問題

    由前述學術論文中四個子題,將她轉化為SBL去思考,共計:一、SBL組織的層級問題;二、SBL的任務問題;三、SBL的效能問題;四、SBL組織的人事劃分(結構)問題,以下敘述。

    一、SBL組織層級:既然,或者,假如SBL發展是以「職業」方向;那麼,SBL她的組織層級,當然就是國家「最高籃球競技場」,這是毫無疑問的事。如此一來,就需要國家體育競技的最高負責單位,體委會競技處協助並負責;尤其,SBL假如還兼負國家隊培訓去思考,體委會更是義不容辭。

    二、SBL任務SBL她實務上兼具提供民眾休閒,提供國家籃球隊、甚至於大學國家隊培訓,提供三級籃球選手努力的選擇,以及國家各級籃球的發展與銜接,包括衍生出來的周邊產業等等使命,這些事實都不容置喙;特別的是,在當前「失業率」那麼高情況,將SBL予以擴展,將可以發揮解決失業率過高的困擾。

     

    三、SBL效能SBL的效能上,主要考量當然是前述「SBL任務」是否發揮到淋漓盡致;因此,包括各球隊的「永續經營」問題,體會競技處應該協助指導各隊在「行銷與管理」上步入現代化管理軌道,讓一些收入產生最高效能,讓各隊湧入連續不斷的球迷,進而產生盈餘後的各種效能,如此周邊環環相扣將愈加發達。

    四、SBL組織人事結構:從實務上去探討,SBL目前只單純有個委員會,裡頭並沒有相關組織;因此,可以說在組織人事上,並不是很健全。SBL委員會底下最起碼的架構,行政、財務、發展、競賽、裁判、發展、公關行銷等等,這些組織都是一般公司行號簡易的組織架構;這部分,或者從美國職籃NBA或者中華職棒的組織,也可以提供許多參考。

     

    場館及管理辦法

    前述學術論文中四個子題,將她轉化為SBL去思考,共計:一、SBL場館問題;二、SBL球隊與球員管理辦法;三、SBL外籍球員管理;四、SBL門票轉播管理,以下敘述。

    一、SBL場館問題SBL場館的問題,一直以來就纏繞著主辦單位,這是從早期CBA時代就存在的問題;基本上,我傾向職籃的前面三年,應該從政府以「輔導」的角色去協助SBL解決場館租借問題,藉以減少職籃的開支。因為,很多好的、優良的體育場館,基本上都是「政府出錢建造」;所以,在職籃初期收入,可能不大足夠支出,經營也尚未健全等等因素下,這個場館讓政府來處理似乎較為適合。

    二、SBL球隊與球員管理辦法:基本上,要走向職籃與各種健全的制度,SBL下個年度假如轉變為職籃,應該在一開始就成立「球員工會」,這是政府協助輔導情況下,最有利的地方;當然,包括各球隊的球員管理辦法等等,其實都可以藉由政府的力量,把她做的完整且完美。

     

    三、SBL外籍球員管理:從培訓角度去討論,SBL在各隊建立至少2位外籍球員,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制度;尤其,以亞洲籃球討論,西亞各個國家球員魁梧身材,在國內根本沒有這種類型選手。所以,假如讓外籍球員的加入,自然產生「國家隊培訓」效果;當然,外籍球員管理辦法,可以參考中華職棒以及大陸CBA等,這部分,其實也可以讓SBL委員會自訂。

    四、SBL門票轉播費用:從美國職棒初期發展去思考,前面幾年「培養球迷」的作為,讓各級學生球迷「免費」進場看球;並且,在學生聯賽裡的三級球賽大力促銷,做到「魚與水」的相得益彰效果,值得即將改造為職籃的SBL效法。尤其,假如能夠做到場館租借由體委會統籌,學生球迷免費入場觀賞;從增加人氣與培養球迷、座位充分利用等等角度思考,這其實是可行之道。至於轉播費用收入,以公共電視再推展到半官方的中華電信,然後在三至五年後開放「競標」的趨勢,在費用收入與運作上應該比現行狀況會好上許多;尤其,以推展民眾休閒活動,提倡籃球運動去評估,公視與半官方的中華電信要出資那些轉播權利金,基本上就是體委會該做的事。

     

    專業回流教育策略

    由前述學術論文中四個子題,將她轉化為SBL去思考,共計:一、如何建立SBL裁判專業之新形象;二、如何暢通SBL裁判與教練回流教育之管道;三、如何建立SBL裁判與教練學習型組織,以下敘述。

    一、建立SBL裁判專業形象SBL裁判的「專業與否」,一直以來就屢受各球隊、球員的質疑;從觀察後冷靜去討論,SBL那些裁判根本就不是專職、裁判在賽前執法尺度與要點缺乏和球隊溝通、教練與球員缺乏對「籃球規則」的認識與進修等是問題主要。當過半數的球員與教練都已經是「專職」的情況,為什麼你們執法的裁判卻反其道而行,都是由兼職人員擔任?為什麼每一個球季的熱身賽之前,裁判們不能召開球隊教練與隊長,做好「比賽執法尺度與規則修改」的溝通與說明?很簡單的問題,執法裁判在尺度上的界定,有幾個教練或球員「知道」?在幾項新修改的規則裡,有幾個教練與球員「瞭解」?假如以上這二個問題,各隊教練與球員都不知道,比賽中不發生「有意見」才怪!所以,包括許多球隊的教練與球員,從來都不去「看規則」;你SBL裁判組為什麼,不主動去「教育」教練與球員?

     

    二、暢通裁判與教練回流教育:基本上,在籃球規則每二年就「小修一次」,每四年都會「大修一次」的籃球規則裡;從籃球專業的角度去觀察,SBL的籃球裁判與教練、甚至於球隊隊長,都應該每年在「體委會」辦理的進修中充電。其次,籃球裁判的培訓,雖然是中華籃協該做的事;但是,居於中華籃協行事保守,假如未來SBL隸屬於體委會,那麼,每一年「遴選優秀裁判」去亞洲杯、亞運會實習與學習,這是刻不容緩的事。至於籃球教練回流教育乙事,從聘請的「外國教練」執教於中華男籃國家隊來看,為什麼不能趁此機會,要求SBL各隊教練在季節外「觀摩學習」?甚至,在SBL每年從各種可觀的收入裡,為什麼不能提供各隊教練去「國外進修」?

     

    我比較傾向前述二種方案,是以體委會主導SBL進入職籃情況下,「強迫性」讓各隊教練來進行;一則,國內籃球教練充電、進修管道不多,二則國內現行教練,還有很多人還是「墨守成規」的指導與訓練去操作。不強迫他們進修,很多人還是個「井底之蛙」;這對SBL,或者其屬下球員都不是件好事,像很多籃球教練對心肺耐力還是一知半解,有些教練還是拒重量訓練於千里之外,有些教練還只是抄襲國外戰術圖,卻本末倒置,忽略基本動作指導與訓練等等,這些問題,其實都需要外來刺激與修正,讓我們的籃球更上一層樓。

     

    三、建立裁判與教練學習組織:事實上,國內籃球裁判的組織、進修、研究,目前仍然落後籃球教練一大截;可也是,中華籃協、大專體總各自為鎮、缺乏「整體性、有計畫」的引導裁判與教練進修與學習是,國內籃球裁判與教練難以突破瓶頸的主要原因。中華籃協的裁判講習會與培訓,著重在於書面、規則的瞭解,以及體能的水準;所以,中華籃協的C級裁判,很多人動作手勢與走位在證照考試,並沒有「測驗」情況下,多數是自我摸索。大專體總的裁判培訓,偏重於執法實務與執法技術,則又是另一種遺憾;所以,取得證照的裁判,對規則還是一知半解。中華籃協的C級教練證照頒發,著重在於各項技術的訓練法;所以,基本動作包含有那些,多數取得教練證學員基本上是不瞭解。大專體總培訓教練,有近一半都不是籃球選手出身;因此,儘管學習了基本動作與各項技術,可也是,不知其所以然基本上就是問題所在。

     

    由此,是不是該由體委會進行主導,把二大體系的培訓組織、計畫,做一個完整性、有效性的「整合組織」;不要再讓那些有志於籃球裁判,以及想學習籃球教練的有心人,流落於無所適從之地。把現有中華籃協裁判組再強化,並在中華籃協成立教練委員會,應該是現行迫在眉睫的有效方案;當然,要讓國內裁判與教練的進修「體制」,達到有效執行,先由籃球人出身的學術學者主導這個組織,可能會在效果上的進展較快。缺乏國際觀、缺乏寬闊視野、心胸不夠寬大等等的組織領導人;一般而言,該組織成員的進步不會太大。你只想培訓一位國家裁判,和一心一意想培訓10位國際裁判的態度,是迥然不同的;你只用自己有限的知識與能力,去培訓一位教練,和集合許多菁英來培訓10位未來的國際籃球教練,也是天壤之別的。

     

    總結

    SBL的罷賽風波,討論出這些「籃球人」問題;或許,這只是野人獻曝,也或許不盡然理想。但是,是不是值得我們籃球人深深省思,對這些問題予以重視,在在都需要有心人去面對;尤其,當一些籃球前輩把國內籃球「根基」,不斷苦心塑造與經營情況。我們這些從「籃球」獲得許多利益的後生晚輩,到底可以不可拋開個人私利,為籃球繼續努力,應該會是往後10年、20年的籃球發展關鍵。

  • 我思故我在—體育行政研討會後另類思考與SBL罷賽事件(上)

     

     

        這是個人在1999年4月發表於「大專體育雙月刊」第42期的學術性文章。刊登此文在於,看國內SBL裕隆「罷賽」風波,到多數球隊、教練團及球員都對裁判「征伐」,其實太多人需要省思;本學術論文四個主題規劃、定位、管理與發展,其實和SBL事件雷同,在此提供給讀者參考。

     

    壹、前言

        由教育部主辦,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承辦,八十七年度大專院校體育行行政人員業務研討會,於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三十日兩天在臺中市的通豪大飯店舉行。期間,全國各大專院校的體育主管集中開會討論,計有四個主題:一、大專院校體育課程的規劃。二、大專院校體育組織的定位問題。三、學校運動場館開放及管理辦法。四、體育教師專業發展(回流教育)之策略。由於討論時間極為短暫,每一主題只有100分鐘,在經過兩位引言人發言筆者理性思考後,時間大部份已經將近結束,因此對於個人另類之思考,就沒有機會做一表白,只好以論述方式陳敘,以下就各主題提出個人另類之思考就教諸先進。

     

    貳、大專院校體育課程的規劃

        這個主題裡有四個子題分別是(一)體育課程的屬性與定位問題(二)體育課程的模式問題(三)體育課程的發展問題(四)體育課程的評鑑問題。

        大部份育與會先進(包含主持人)皆贊成體育課應該以學生為主做為課程導向,因此它的定位在於休閒的、健康的;也因為學生之『需求』乃是愉快的參與,歡欣的拿學分;因此,對於學生的選修與否,乃在於體育課之評鑑(分數的取得、分數的高低等兩方面)與上課場所兩者具有影響力。以上諸問題環環相扣,諸如體育課之屬性經定位後會影響體育課程之模式,也會影響體育課之發展,因此,大專體育課程發展上締規劃就必需要慎重考慮。

        我們的另類思考是,大法官既已解釋大學體育課是否必、選修乃由學校自決,那麼,在教育立場與角度看:

    一、所有教師概皆是教育工作者,教育之工作應包含學生之身心健康,因此,體育課之教師也應該考量學生之身心健康,如此一來,以必修、實施興趣選項為主似可達成這目標理想之途徑;尤其最近諸多資料顯示,現代國民之體適能已經每下愈況,若再實施選修,以目前全國各大專院校學生選修體育課的比例看學生身心健康將更受影響,這樣一來,身為教育者是否有違教育之目標?

    二、體育課既然授與各校自決,學校是否應該以各校現有環境中之運動場地為主,來實施該現有場地之體育項目課程?因為以現在情形,若要迎合學生興趣趨向,諸多運動場所勢必閒置〈如田徑場〉,若要翻修、建設現有場地,以迎合學生需求之運動項目場地,那是否又要花費許多百姓或學校經費?更甚,來年學生興趣又有所改變,場地是否又要再造?

    三、體育課之所以被大多數人歸類為營養學分只不過是:體育教師沒有認真上課,所以體育課考試也不能據理力爭嚴格執行,所以也不能『當掉』學生,因此體育課只不過是可有可無的課程罷了。

    (一)大專體育教師自我要求不高,沒有進一步編撰適當、合理之教材,所以體育課教師之教材只不過延續國、高中體育課程,亦即簡單重覆國、高中一般水準即可,所以別人就會認為體育課可有可無。

    (二)體育課之課程缺乏創新與突破,諸如可以設計學術上的研討,像體育課時做班級與班級的體育常識知訊交流;再例如籃球基本動作指導,包含正反手上籃、挑籃、放籃、勾籃;運球的轉身、跨下、背後、急停再走、換手等方式,另外還有各式各樣傳球、兩三人的進攻與防守等等。假如做這些突破與創新,別人會認為體育課是屬於營養學分嗎?別人也不會誤認為體育課只要吹吹哨子即可,他們(包括學生)將會瞭解體育課中的任何一項運動真是太難以學習,因為其中一個項目(如上例子籃球),就必須要兩個學期以上才能夠學的稍為理想。

      因此,體育課程之規劃我們建議:

      一、體育課以必修,實施小班制之興趣選項。

      二、體育課須定位在提高體適能與培養大眾運動技能為導向。

      三、體育課之上課模式是屬於專業技巧之學習,也有等級上之差異,所以在評鑑上並非是全班學生都一定及格。

      四、它的發展是以現有場地儘量做民主的趨勢走向。

      五、興趣選項項目解決上可先對學生做身心健康之教育,再引導依現有場地項目做問卷調查,依學生選擇所喜歡之項目而實施興趣分項。

     

    參、大專院校體育組織的定位問題

        這個主題裡有四個子題,分別是(一)體育組織的層級問題。(二)體育組織的任務問題。(三)體育組織的效能問題。(四)體育組織的人事劃分(結構)問題。大部份與會先進皆以現有體育「室」為一級單位,它的任務是教學的與辦活動的單位;亦即它的效能是提供專業的技術指導服務;它的人事劃分則是以教學研究、辦理競賽活動、場地維護管理三者為宜。

        在我們另類的思考上:

    一、體育室的層級要求為一級單位,差別乃在於基本鐘點的多寡、主管加給的多寡、公事裁決較繁瑣三個重點而已,如果去除上述三項因素不談,其它因素根本上就沒有所謂的差異,亦即體育人爭的是面子與裡子而已。如果站在體育室所面對的是:(一)全校學生的教學。(二)全校學生的活動。(三)全校教職員工的活動。(四)全校學生對外競賽的絕大部份工作。(五)全校教職員工對外競賽的絕大部份工作。(六)全校運動場管的管理與維護等六項而言,體育室絕對夠資格稱為一級單位;問題是:以上六項工作我們體育人有沒有全心全力做好?

    二、體育室既然是教學又是服務,而且強調體育各項目的專業性,那麼,體育教學品質為什麼一直被人批評?為什麼學校教職員工與學生體育競賽活動缺乏又沒有品質?為什麼各校學生運動代表隊之隊伍少又成績差?為什麼非體育專業而運動技能不錯的人員,可大聲呼籲他〈她〉們也能上體育課(甚至於有的學校就請他〈她〉們上課)?

    三、我們熟知,在學校裡頭的教職員工運動代表隊,其功能有(一)提升教職員工體適能。(二)提升教職員工內部團隊凝聚力。(三)藉此溝通與聯誼,降低開會次數並減少開會時間。因此,在講求專業的服務下,所有代表隊之教練與管理是否也須要體育專業人員的全力支援,如果是,那麼為什麼學校教職員工之運動代表隊為何不夠熱絡,為什麼水準一直不是很理想?體育教師沒盡到責任是不是主要原因。

        因此我們建議:

    一、體育室不必強求是一級或二級單位,由學校各教職員認同程度評定之,做的好別人自然認定我們,屆時體育室是否為一級單位將有明確之定位。

    二、體育教師應該盡力提升教學品質,告訴別人我們體育教師有非常好的『牛肉』,就算全面選修,也將有不少的學生選課,何患沒課可上。

    三、體育教師應該盡力於專業之服務外,諸如各項學生運動代表隊、教職員工運動代表隊等之指導、訓練和參與比賽等,亦即任務與效能要能充分發揮。

    四、體育室本為教學與辦理比賽活動、代表隊之籌組、訓練與比賽;因此在人事規劃分以(一)教學研究。(二)競賽活動。(三)場地器材等三組。

    五、非體育專業人員,沒有受過專業課程教育(諸如裁判法、體育史、解剖學、生理學、營養學、心理學、力學等等),決不能上體育課,否則體育課就太不專業了。

     

    肆、學校運動場館開放及管理辦法

        這個主題裡有四個子題,分別是(一)學校運動場館開放之時間。(二〉運動場館開放及管理辦法之內容。(三)學校運動場館開放之管理。(四)學校運動場館開放之場地使用費。(五)學校運動場館開放所收費用之管理。

        大部份與會先進概以:(一)開放時間以不影響教學為大前提。(二)開放時以安全為最重要考量。(三)管理辦法則以各校大環境允許情況下,做通盤考慮;另外對於場地維護費之編制與管理人員之編制為最頭痛之問題,應該溝通協調妥善再訂定。(四)費用之收取則可因人、因事、因地而彈性制訂;其必須考慮未來繳稅、贏餘分配等問題。(五)在場館建設上可考慮B.O.T方式(建教合伙經營)。

        我們另類思考是:

    一、體育課一定要安排在一般上班(上課)時間?由於大部份學生選課都以本身興趣為優先考量、其次再以場館(不必曬太陽)為評估;因此,在思考學生為導向的服務原則時,體育課安排在夜間或傍晚不必曬太陽時段,如此是否解決一大部份學生的困擾,而不一定要將體育課安排在上午三、四節或下午一、二節的大太陽上下課?

    二、體育場館之建築費用、管理維護等兩大問題,一直是各個學校引以為痛的毛病,尤其新建(設)或老舊須要翻修之學校,其體育場館之建築、管理維護費用經費將比任何一項費用都來的大;因此,為何不考慮以租用公營單位場館方式上課,更甚可徵求校友或地方人士贊助下來興建場館。

    三、對於體育場館之使用是否須要收取費用上,我們認為:就一般教學上或運動代表隊學生使用時,當然不必收取費用;但在課餘時間,就管理人員而言,他(她)慨皆是下班時間,場館也非上課使用,那麼,收取些微管理費用,就消費者付費之觀念上是屬於合理。

    四、我們以為,公立學校都要自籌經費,而私立學校在這方面當然更須要加強了。所以,就籌募學校(或體育室)經費之大前提,除了一般上課時間外,體育場館應該儘量開放給一般民眾或學生使用為宜,一則是收取之經費可做體育場館維修費,二則可替學校或體育室賺取些微經費,三則對政府大力推展全民體育有所幫助,四則在週休二日制度下,也提供民眾從事正當休閒活動。

        因此我們建議:

        體育課可以安排在傍晚的四時至六時時段。

    一、如果調查顯示學生所喜歡的運動項目,乃非為校內運動場館,則以校外租借場館為宜。

    二、在課餘時間到校內體育場館從事運動的教職員工與學生,或者一般民眾,應該收取些微管理費用,三者之收費標準依次為本校學生、本校教職員工、一般民眾越來越高。

    三、體育場館應該儘量開放給所有人使用,包括星期假日。

     

    伍、體育教師專業發展〈回流教育〉之策略

        這個主題裡有四個子題,分別是(一)如何建立體育教師專業之新形象。(二)如何暢通體育教師回流教育之管道。(三)如何建立體育教師學習型組織。(四)如何落實體育教師回流教育之體系(如何增進體育教師之專業學習成長)。大部份與會先進,皆對教育部在教育政策上的鬆綁有極高度的肯定,體育教師對於自己本身的專業素養,應該以證照之取得、自我充實為未來的主要重點。因此,教育部在部份體育專業學校普設在職進修之碩士班級,以期各大專院校之體育教師能夠享受回流教育之福趾;另一方面,教育部也期望全國各大專院校體育教師,利用回流教育的機會,提升專業的素養,利用許多講習會取得專業證照。

    我們另類思考是:

    一、專業素養的提升不只有是在教育機構之碩、博士班中方可取得,其實在各報章、雜誌或傳播媒體裡,有更多的訊息、管道可以獲得許多專業資訊。如果體育專業人員墨守成規、不求上進,那就算教育部開放了一百所學校開博碩士班,體育從業人員也是原地踏步,教學品質、專業素養仍然是若干年前之水準。

    二、以現代多元化社會之分工專業化眼光評量,學生選擇某些項目上課,授課教師之專業性修養設若不足(如非體育專業人員上體育課、如體育教師不隨時自我充實),勢必會遭受唾棄,就如同某些教師開課卻沒有學生選修道理一般。因此,就未來體育課全面選修時候,自然淘汰之現象即發生。在不被保護(體育課沒有必修的假設情況下),體育教師應該主動、積極去參與進修,學校也應儘力配合並要求所有體育教師充電才是。

    三、體育教師之專業形象,過去好幾年以來,一直都受到基層體育教師之授課採放牛吃草所影響,以致遭人歧視,在追求新形象之同時,是否所有體育教師由本身並即日做起,認真並求專業化教學,不要再活在埋怨或消極生活中。

    四、體育教師之學習組織型態,我們認為在隔行如隔山之專業化要求下,體育教師授課之原則應該以第一或第二專長為限,不應該有所謂第三專長與第四專長授課情形發生,否則易遭人質疑,亦即進修充電之學習型態仍應以本身第一專長與第二專長為主。

    因此我們建議:

    一、所有體育教師應該即日起由本身做起,不斷進修充電並認真教學授課,不必埋怨或消極過日,重新打造專業新形象。

    二、體育教師之充電進修應以第一專長與會第二專長為限,做回流教育之新鮮人,並從各種途徑中取得,不一定只有各大專院校舉辦之研習會或博、碩士班才可。

    三、體育教師之參與回流教育是追求新知識與新觀念之重要途徑,所有體育教師應該有所體認,不可再閉門造車。其服務之學校、機關團體也應全力支持體育教師參與回流教育,以提升學校、機關團體教學品質和服務品質。

    四、體育課修改為全面選修是有可能的必然趨勢,因此所有體育教師應該心理有所準備,做多方面自我充實、自我修正,以避免被大時代淘汰,亦即屆時開課沒有學生選修(課)。

     

    陸、結語

        經過這次研討會,讓我們深深體認,體育與體育教師在某方面是悲觀的、『前途無亮』;但是回頭來說,設若所有體育從業人員再不努力,即算體委會與教育部,甚至學校、機關團體大力支持,體育與體育教師也是會被時代潮流淹沒,所謂自助而後方得天助,這是不容許所有體育從業人員忽略的。

  • 激情、信任、奇蹟!談塞爾蒂克戰公牛季後賽

     

     

        當球員擁有無比激情,教練相信球員,球員也相信自己之後,這樣籃球賽就沒有什麼「不可能」的了!以下談激情、放手一博、防守與得分高低是球隊輸贏關鍵等。

     

    激情

        看塞爾蒂克與公牛隊雙方「激情」的表演;讀者有沒有感覺,這籃球,豈有此理只是會讓你拍案叫絕、興奮雀躍而已!看第一節還剩下4分13秒,塞爾蒂克隊Brian Scalabrine快攻準備雙手灌籃;怎知,公牛隊Derrick Rose這個新人,竟然衝刺返回後場,並一手把球撥掉!一個後衛的彈跳能力可以這麼好,好到竟然無視於對方前鋒身材與力道,然後一巴掌煽掉球卻沒有犯規;喔,這豈有此理只是籃球賽而已!

     

        第一節還剩下最後6秒,塞爾蒂克隊控球後衛Rajon Rondo,利用隊友對持(運)球掩護(on ball screen)連過二人之後,從球場右側準備高擦板上籃;殊不知,螳螂捕蟬、麻雀在後,公牛隊那個跳跳人的Tyrus Thomas,崩一個似的從禁區跳出。艾,還要講,那當然是把球「煽出界外」囉;一臉茫然不知、哭笑不得的Rondo,那個沒辦法、要不然怎麼辦的表情,讓人感覺:澳,這豈只是一場籃球賽而已!

     

        包括第二節還剩下9分01秒,塞爾蒂克隊那個「胖子前鋒Glen Davis,上籃也被公牛隊的Tyrus Thomas煽火鍋;還有,第三節還剩下7分41秒,公牛隊Ben Gordon跳投不進,被那個老是「當隊友投籃不進」的瘋子Joakim Noah跟進、搶到進攻籃板球、補進。嗯,此舉讓塞隊Kendrick Perkins不得不犯規,Noah也獲得進算、加罰一次機會;喔,也罰進了。什麼?Noah態度感染了全隊?沒錯。

     

        第三節還剩下5分57秒,雙方維持在10分左右差距的時候,塞隊的替補控球Eddie House,在快攻中從球場左側45度3分線切入準備上籃;嗯,先生,告訴你:這是季後賽,你想要上籃?門都沒有!嗯,沒錯,公牛隊那個瘋子Joakim Noah,雙手一伸,將House從空中「連人帶球」摔、扯了下來;犯規!廢話,當然犯規;這種激情包括塞爾蒂克隊控球後衛Rajon Rondo,在剩下5分40秒左右,連續利用隊友掩護運球切入上籃,可也是最後總是被公牛隊「放倒」可知:喂,你再敢切入?沒關係,試試看?

     

    放手一博

        球員不斷投入激情,教練並且授權、信任球員充分發揮,加上球員「自信心」奇高無比情況;奇蹟、「難以置信」投進球的鏡頭就屢見不鮮了。籃球賽,打到這樣境界,你只能夠用「不可思議」形容你所見所聞;像一開賽第一節還剩11分29秒,公牛隊Ben Gordon的3分球進,你能說塞爾蒂克隊Ray Allen的「防守不濟」嗎?都已經貼身上去,也已經在第一時間判斷正確的跳起來封阻;Gordon還把球投進,你說這像什麼?艾,這根本就不是在打籃球,這應該是一件「藝術表演」嗎!

     

        還有,第一節還剩下1分22秒,公牛隊的Derrick Rose這個控球後衛,從球場左側快速運球然後急停跳投;嗯,球是應聲入網,2分是「乾淨俐落」,並且,那是讓對手打自心坎裡佩服。你再看第二節還剩下5分11秒,塞爾蒂克隊那個「人來瘋射手Eddie House,在快攻中接獲控球後衛Rajon Rondo傳導球;二話不說,拿了球就跳。嗯,跳了以後呢?3分球進,先生;你真奇怪,這種事還要問。

     

    同樣第二節還剩4分12秒,塞爾蒂克隊進攻,在球場右側對持(運)球掩護(on ball screen)之後,控球後衛Rajon Rondo帶球到3分線圈頂區;彼時處於弱邊(weak side)底線區的Eddie House,利用隊友空手掩護(off ball screen)一個捲曲切(curl cut),快速跑位切出到球場左側3分線45度位置接球跳投;喔,你說什麼?球當然進,而且是3分球;嗯,你不知道?我告訴你,House「這個瘋子」今天整體投籃是5投5中,3分球4投4中、罰球2罰2中,外帶2次助攻、2個籃板球。

     

    從這些「艱深、高難度」的投籃命中,讀者也許你會說:我那天鬥牛也是和瘋子昊(House)一樣,3分球跳投隨便中,感覺「籃框像大海」般的簡單。喔,先生,你根本很少練球,你是有燒香、有保佑的「太獨」;瘋子昊(House)是苦練有成,教練又信任、瘋子昊(House)又很自信的「太準」,那是截然不同!讀者從這些季後賽,眾球星表現裡有沒有發現:籃球打到這種境界,心理層面高於技術面?嗯,你就投,儘管投;「放手去博」!

     

    防守差異

        精彩技術聊過後,接下來和讀者談談二隊輸贏關鍵;我是覺得,雙方「防守質量」是關鍵。你可以發現,包括火箭與波特蘭拓荒者的比賽皆然;假如能夠防守到,對手只能得到90分以下水準,你已經坐在勝利的椅子上等候了。像似,以塞隊的進攻水準,今天這個109分有些水準之上;反觀你公牛隊的進攻水準,竟然只有99分,似乎有些不足。檢視於公牛隊今天整體投籃,77投30中的39%命中率,以及3分球24投7中的29.2%投籃命中率,這樣水準怎麼樣能夠和塞爾蒂克比拼?

     

        提到防守問題例如,第一節公牛隊會領先,那是塞隊的防守出問題。像第一節還剩下6分58秒,塞爾蒂克隊Brian Scalabrine對公牛隊中鋒Brad Miller的犯規,讓Miller獲得2次罰球、並且都罰進;以及第一節還剩下50秒,塞爾蒂克隊Brian Scalabrine再對公牛隊John Salmons犯規,讓Salmons獲得2次罰球、也都罰進得2分的事。在過往,以塞爾蒂克隊的「防守習慣」,那是製造進攻方帶球撞人犯規,獲得進攻權;而不是像是Scalabrine這樣本方犯規,還送對方上罰球線得分的迥然不同。

     

        再看第二節,公牛隊這樣主打快打戰術(early offense)球隊,「竟然只得11分」;對照算是「貧攻」的塞爾蒂克隊,第二節居然可獲得29分,這簡直是天壤之別。從比賽鏡頭裡去看,其實,塞爾蒂克隊對公牛隊的防守,那可以講是「亦步亦趨、如影隨形」;但是,冷靜觀察,塞隊的進攻,從第一節到第二節,單就在禁區線附近出現的空檔,也就是公牛隊的防守者,都離開塞隊持球者二大步以上的情況,產生這樣偌大空檔的鏡頭至少5次。這告訴我們什麼?公牛隊的防守其實不好。

     

        請讀者你再看,第二節還剩下1分57秒的時候,公牛隊的中鋒Brad Miller的撞人;那其實,就是一個弱邊(weak side)的輪轉防守(rotation defense)移位,那是早就在你進攻方的「前進路徑」上等著你。所以,我們很簡單從這裡幾個說明去檢討,你不難發現:公牛隊真的是,只靠「激情打球」和塞爾蒂克隊比拼;距離一流球隊,講究防守還有段距離。因為你公牛隊的防守質量假如不足,在現代籃球講究攻守平衡情況,只攻、難以守成是難以成大器的;只靠激情、充分授權做放手一博和對手廝殺,那只是奇蹟、不是久遠之計。

  • 高地訓練的理論與實際

     

     

        高地訓練(hypoxia training)是最近3、40年來,運動競技把大自然環境充分利用於訓練中最大的話題;她包括掙脫人類有氧能力先天不足鍛鍊,有氧能力潛能激發及意志力、環境適應能力刻苦鍛鍊等。尤其她是合法,不同於違規輸血或類固醇等不合法於奧運規範的運動科學;這也是「運動訓練法」講義,在此提供給讀者參考。

     

    前言

    高地訓練(hypoxia training)的生理基礎在於,高地缺氧可以促使紅細胞增生和血紅蛋白增加,從而提高身體輸送氧氣能力;此外,利用高地訓練還能促進氧和血紅蛋白離解的一種2-3二磷酸甘油酸增多,然後以有利於氧氣向組織擴散。另外研究,在高地從事極量訓練時,血乳酸濃度會比在平地高出很多,有的幾乎要高出一倍;因此,得以培養出選手肌肉耐乳酸的能力,對運動時間持續在1-2分鐘左右的速耐力性項目有明顯好處(翁慶章,1994)。

     

    高地訓練緣起1968年墨西哥奧運,各國代表隊為了適應比賽的「高地」,因而做移地訓練;並在移地訓練後發現,這個適應對人體的生化產生了很大的變化。隨後幾年(1975年)英國廣播公司統計發現,長跑耐力型的選手大多來自高地地區的國家,或者訓練地點都是高地地區;也在這些選手身上發現,和墨西哥奧運移地訓練後的選手,其身體生化值相似。最後在生化學家的協助下研究,證實高地訓練會改善選手的血液生化;尤其對有氧運動、長跑耐力型運動項目有所助益。也在一般傳統訓練法,沒辦法突破成績窠臼情況,高地訓練,就是運動教練改善選手心肺有氧功能的一劑猛藥(翁慶彰,1994)。

     

    高地訓練對人體有兩種負荷,一是運動缺氧的負荷,另一是高地缺氧的負荷;也由於這兩種負荷相加,造成比平地更深的缺氧刺激,進而產生對人體的適應,也由此調節身體機能的潛力(李誠志,1994)。

     

    高地訓練的特點:

    一、時間短:一般高地訓練只有3至4週期程,因而訓練強度相對偏大;此乃利用適應原理,將選手的適應機轉調整,若返回平地即能突破原有高強度的訓練。

    二、為訓練週期的最後高峰:由於大部分都是安排在賽前的一個階段;因此,成為賽前訓練週期的最後一個高峰的調整。

    三、為週期的調整:因為是調整,因此訓練內容要考慮承上啟下,並與賽前訓練有密切關係;如果高地訓練結束距離比賽時間不長(一般距離比賽三週),則訓練的組成將含有部分賽前訓練內容。

     

    高地訓練的身體機能評定:血乳酸、運動心電圖、尿蛋白、血紅蛋白等項目,可以藉由偵測高地訓練負荷內容;也就是,教練假如要從事高地訓練,可藉由檢測選手的血乳酸、運動心電圖、尿蛋白、血紅蛋白等項目,來瞭解選手狀況水準、高地訓練處方等問題。

     

    影響高地訓練的因素

    高地訓練有關因素(翁慶章,1994):

    一、適宜高度:多數研究顯示1500m~2700m最適合,1200m以下效果不佳,3000m以上有許多負作用;像臺灣前一陣子就開發,阿里山的高地訓練營地,結果因為高度超過有效範圍,訓練效率不佳而讓該營地閒置荒廢。

    二、訓練持續時間:至少三週(21天)是許多研究顯示的結果,蘇聯教練認為2000m以45至50天為合適,每天的課訓練次數不超過四次為限;像臺灣很多選手,就都會到大陸做為期約三個星期的高地移地訓練,然後返回臺灣再調整。

    三、訓練強度:強度首先考量選手水準,並依據目標與進度來設定;下高地後的強度,一定要超出高地訓練的強度,並做前後的銜接。高地訓練其階段建議有(一)適應階段;一般選手適應時間大約需要一週,高水準選手適應只需3-4天;此適應階段,切莫要求訓練的質與量。(二)爬坡階段;約5-8天,高水準選手2-4天;也就是,選手經過初至高地適應階段後,其身心狀況會有個逐漸上升時期,此階段即可安排中上強度質與量的訓練。(三)正常訓練至負荷高峰階段;選手上高地到適應高地,然後開始把訓練的質量加強,有經驗或高水準的選手,大約只在一週即可以完成調整;因此,要進入質與量都很高的訓練,課訓練的休息時間要拉長。若要保持一定的訓練負荷,可藉由多次課訓練來彌補;如此對總量管制有所符合。

    四、訓練後高峰時機:高地訓練後狀況上升到最佳水準在什麼時候出現,研究顯示和高地訓練時間、高地強度有密切關係;德國研究報告是,三週高地的高強度訓練,下山後第一週下降,10-14天好轉,18-21天是最佳狀態。蘇聯研究報告是,高地訓練2-5週強度不是很大的訓練,下山後的2-6天有個下降,第二個時期14-24天逐漸適應,35-45天最佳狀態。大陸研究和德國一樣,在第三至四週才出現最佳狀態。

    五、保持時間:有研究顯示高地訓練效果可以保持45-50天;而大多數的研究報告是說,多數都以下山(離開高地到平地)後,約21天至45天當中會出現最佳狀態而結束賽季。

    六、訓練前後的負荷結構:下山後第2-3天一定要減量、訓練強度降低,然後利用一週時間調整,再把強度逐漸拉高,再做一週的賽前調整而參加比賽。

    七、提高再次高地訓練效果的要件:從大部分的比賽都以一年一次為巔峰規劃,所以,全運、亞運和奧運不同年次是可以都安排高地訓練;但是,每一次(年)到高地從事訓練,都必須要增加訓練內容強度,包括逐漸縮短適應期、延長適應爬坡期等設計。

    八、需求的輔助訓練:由於高地最容易失去高強度的訓練負荷,因此往往速度、敏捷性會下降;所以,在高地訓練過程需加強肌力訓練,尤其強化專項肌力,這樣就可以在下山後擁有肌力為基礎,很快把速度提升起來。

     

    高地訓練對人體影響(許樹淵,2001):

    一、呼吸的變化:加深呼吸以增加呼吸頻率、提升潮氣量,最大吸氧量下降7.8%;這是因為環境不足、高地欠缺所製造出來的變化。

    二、肺功能變化:高海拔地區,人類心肺功能較一般平地人好;這是適應以及培養所製造出來的結果。

    三、血液變化:由於人體在高地會出現氧氣不足現象,緊接著人類會因為適應而產生紅血球數增加現象;這是人體自然適應的機轉現象,也是人類在高地生活需求所致。

    四、重力變小:平地重力9.8m隨高地變愈小,有利高度發揮,例如跳高與跳遠等;相對的,需求有氧的運動就不利。

    五、空氣密度、水蒸氣壓力減少:平地空氣密度1.18kg/m3,2000m高地為0.990kg/m3;所以,越是高地,會讓人覺得空氣稀薄。

     

    高地訓練對選手機能效應(許樹淵,2001):

    一、呼吸系統:安靜時呼吸頻率加快,增加為平地的14%,運動時氣急、呼吸困難、感覺缺氧。

    二、心血管系統:心跳率加快、心肌收縮增強、心輸出量增加、收縮壓輕度升高。

    三、血液系統:紅血球和血紅素增加,乃是低氧環境適應機轉。

    四、消化系統:可能是消化道血液供應減少,以致功能減弱。

    五、泌尿系統:由蛋白尿或血尿機轉,可能是腎臟血液減少所致。

    六、運動系統:供血(氧)量的不足,運動器官易產生傷害。

    七、神經系統:失眠、頭暈等中樞神經系統混亂現象。

  • 準備、策略與管理是關鍵!談火箭戰拓荒者(中)

     

        準備妥當並不表示策略合理或策略正確;在現實的NBA競賽,其實,應該以「球賽輸贏」做為,評論技戰術的準備妥善與否之依據。

     

    雙方控球的攻守

        Steve Blake第一戰整體投籃是6投2中33.33%(球季平均42.8%),3分球4投1中25%命中率(球季平均42.7%),只有5分6助攻(球季平均11分5助攻)在水準之下;第二戰整體投籃是8投4中50.0%(球季平均42.8%),3分球4投1中25%命中率(球季平均42.7%),只有10分5助攻(球季平均11分5助攻)在「平均水準」。那麼,從球場實務觀察去討論,第一戰Blake多一點點是擔任控球組織的角色;因此,得分較少、助攻較多。

     

    反觀第二戰,拓荒者教練Nate McMillan多一點讓Brandon Roy組織與攻擊;所以,Blake就變成多一點是「等球射手」角色。也因此,才出現Blake得分較多、助攻較少的情況;從實務上討論,拓荒者的長距離射手不多,居於Roy組織與攻擊相當有威力,Blake當個等球的長距離射手,其實是牽制火箭隊外圍球員做幫忙防守的功能,間接也發揮Blake潛能表現。所以,由此假設第三戰以後,火箭隊擔心Roy組織與攻擊,畏懼他繼續打爆籃框而「對Roy包夾」,Blake等球射手的潛能會不會為此而無限激發,似乎有待觀察。

     

    再者討論到Blake的防守,從第一戰火箭隊控球Aaron Brooks的整體投籃17投10中58.82%命中率(球季40.4%)、3分球8投5中62.5%(球季36.6%),7次助攻、2次失誤、得到27分(球季11.2分、3.0助攻)的「高水準表現」;對照第二戰Brooks整體投籃的12投9中(75%)、3分球5投4中(80%),23分、5次助攻、3次失誤(球季11.2分、3.0助攻)討論,Brooks顯然是「更精緻、更成熟」了,也由此顯示Blake的防守有待改善

     

    問題是客觀的觀察,拓荒者對火箭隊在採取持(運)球設立掩護(on ball screen)後掩護變化(screen away)的防守,第一戰多一點的是做成障礙緩衝(show or hedge)然後以障礙後還原(show and recover)因應;第二戰,尤其是火箭隊在3分線45度角,由Aaron Brooks準備和隊友搭配打持(運)球設立掩護時候,拓荒者做的包夾(trap)、關門防守(defender closes in)的對應策略相當成功,多次都使火箭隊「險象環生」的在24秒進攻權限將屆下出手攻擊。因此,儘管Aaron Brooks第二戰的數據較為漂亮;可是,捫心自問:拓荒者的防守策略顯然是有所準備、並且是進步的。

     

        再者討論Aaron Brooks的防守,從第一戰拓荒者的Steve Blake數據在水準以下,到第二戰Blake攻守數據也只是平均水準來看,Brooks的防守和球季中比較是「有所進步」的;只是,從比賽裡的幾個鏡頭去檢視,Brooks的對球施壓(pressure the ball)跟隨部分並不是很理想,總是經常跟一半後就放掉,這在第二戰實務上就屢見不鮮。當然,許多時候火箭隊之進攻組織,都需要Brooks花費很大體力去完成;尤其,在姚明總是被施以在前防守,拿不到球可以攻擊與組織隊友,Ron Artest又難以信任情況,Brooks和波士頓的主力控球後衛Rajon Rondo一樣,「重攻輕守」是不是會被教練團與球迷允許,還有待觀察。

     

    雙方替補控球的攻守,在拓荒者部分,於第二戰鋒衛搖擺人Rudy Fernandez,多次以雙能衛角色挺身而出協助球隊算是相當成功;和第一戰整體投籃3投1中33.3%命中率、3分球2投0中的0%投籃命中率,然後得3分0助攻相比較,第二戰整體投籃4投3中75%命中率、3分球1投1中的100%投籃命中率,然後得11分1次助攻,在在都是球隊贏球功臣。球季中,Fernandez總利用深切(deep cut)結合捲曲切(curl cut)獲得空檔接球攻擊戰術,在緊張的季後賽裡,準備充裕似乎是Fernandez的情況;Fernandez的攻擊企圖與能力,比起主力控球Steve Blake高出許多,這會不會是第三戰以後雙方輸贏關鍵,看來,就需要雙方教練的攻守策略攤牌了。

     

    火箭替補控球Kyle Lowry和拓荒者的Fernandez都一樣,經過第一戰的「不適應」到第二戰的水準表現,他們都算是季後賽的受益者:從中學習;有點特殊的是,Lowry攻擊籃框的能力與企圖心,和拓荒者的Fernandez遠離籃框的技戰術是迥然不同的。當然,在姚明受到在前防守拿不到球攻擊,裁判執法又傾向「尺度嚴謹、動輒得咎」,進攻方容易獲得罰球機會;也考慮到拓荒者的控球Steve Blake與Rudy Fernandez都比較瘦弱,Lowry的「身材厚度」佔據優勢等等,估計第三戰以後,Lowry在3分線圈頂區主打對持(運)球掩護的戰術,應該會讓拓荒者嘗點苦頭才是。

     

    總結此處雙方攻守,就現代籃球流行趨勢討論,由於控球後衛的運球破壞、速度與爆發力等三項特色,總會讓防守方的陣式遭受摧殘;所以,對陣雙方,怎麼樣利用自身球員特色去規劃戰術,好好將策略準備,然後給予對手致命一擊,應該是第三戰以後,雙方在控球的較勁處。尤其,是像第二戰一樣,拓荒者隊會讓Brandon Roy繼續打組織後衛與攻擊嗎?火箭隊會捨棄在3分線45度的對持(運)球設立掩護(on ball screen)後的掩護變化(screen away)戰術嗎?

     

    當然,火箭隊會不會「Brandon Roy包夾」,應該是觀察第一個重點;若是,Steve Blake與Rudy Fernandez的外線能力,說不定應該會是火箭隊的痛。相對的,火箭隊的控球Aaron Brooks,假如學會太陽隊的Steve Nash那樣,運球切入之後還會吊小球給內線、高個子隊友助攻,以他第二戰持續進步表現觀察,拓荒者會不會「死在他手裡」,我們就拭目以待;當然,不可避免的,火箭替補控球Kyle Lowry的身材優勢,假如持續發燒,嗯,這個季後賽恐怕就不是心跳180可以形容。

     

    雙方其他攻守

        雙方其他球員攻守,主要擺在拓荒者隊大前鋒LaMarcus Aldridge身上;Aldridge第一戰整體投籃12投3中只有25%命中率(球季平均命中率48.4%),3分球1投0中0%命中率(球季平均投籃命中率25.0%),只得7分、3籃板2助攻和,球季平均18.1分、7.5籃板、1.9助攻簡直「說不過去」。可問題來了,Aldridge第二戰19投11中57.89%命中率(球季平均48.4%),得27分、12籃板表現,簡直就是壓倒火箭隊的最後「那根稻草」。

     

    一個有趣的數據是,這二戰季後賽的各項數據平均數,Aldridge整體投籃45.2%(球季48.4%)、7.5籃板(球季也是7.5籃板)、得分17.0(球季18.1)幾乎不相上下。球季中Aldridge多數採取,對持(運)球掩護(on ball screen),主打掩護變化(screen away)的掩護切出(pick and split)投中距離,和這二戰總是在腰位(middle post)背框孤立單打(isolation)、或20度低位面框單打是迥然不同;拓荒者的策略顯然是因為Aldridge身高211cm的優勢,打的火箭隊Luis Scola、替補大前鋒Carl Landry以及Chuck Hayes等人的「身高不足」。

     

    從比賽實務與Aldridge投籃成功率很高去討論,說拓荒者與Aldridge有備而來並不為過;那麼,火箭隊還是要像第二戰一樣,等Aldridge運球「擠到禁區」才要做協防包夾嗎?或者,火箭隊要抄襲,拓荒者隊對姚明的在前防守戰術嗎?只是,以第二戰火箭隊Luis Scola難以招架、沒辦法實施在前防守,Chuck Hayes又沒辦法把Aldridge「拱離開習慣位置」,Carl Landry攻、守都失常等等困頓,火箭隊教練Rick Adelman恐怕還有不少頭髮要掉。

     

    從火箭隊Luis Scola、Chuck Hayes以及Carl Landry攻守討論,Scola的平均水準表現、Hayes以及Landry二人的失常,應該是火箭隊板凳球員應該檢討;也從「體力折磨」理論去看,Scola、Hayes以及Landry等三人是否要從進攻端,讓Aldridge受盡折磨,可能值得火箭隊教練Rick Adelman思考。尤其,如果包括火箭隊外圍球員對拓荒者的禁區衝擊,不能及早把Aldridge打到板凳席休息,冷靜思考:火箭隊在此就有技拙、短路之覺。

     

    Ron Artest雖然自幹、獨霸的次數與頻率,不像季賽中頻繁是火箭隊值得慶幸的地方;只是,Artest的「晴時多雲偶陣雨」的不穩定表現,是否「絕對」和火箭隊輸贏有關,有待球迷與教練團觀察。以Artest第一戰整體投籃12投7中有58.33%命中率(球季平均40.1%),3分球6投2中33.33%命中率(球季平均39.90%),得17分、2籃板、4助攻和球季平均17.1分、5.2籃板、3.3助攻相去不遠。

     

    Artest的第二戰整體投籃20投8中有40.0%命中率,3分球8投1中12.5%命中率(球季平均39.90%),得19分、5籃板、2助攻和球季平均也差不多;只有3分球部分過多、命中率過低的慘不忍睹而已。那麼,Artest的猛攻、濫投真的是火箭隊教練「Rick Adelman思維」嗎?似乎值得球迷去推敲、也值得火箭隊教練團再思考;Artest他的出手次數需要那麼多嗎?

     

    從現實考慮:命中率高者(一般標準是超過45%以上)應該值得一看;所以,教練Adelman要不要對Artest勸說,為了球隊勝利,讓命中率高的姚明與Aaron Brooks等人都一點出手攻擊的機會?如果,真的如美國球評所言,Artest的猛投是「刷數據、談薪資」;那麼,火箭隊管理階層的策略是不是應該,及早準備對Artest的薪資問題表態?而不是讓Artest一直在為,他的薪資胡作非為、盡做些濫竽充數的數據?

     

    基本上,火箭隊外圍球員面框攻擊的策略,由Ron Artest以及Von Wafer和Shane Battier甚至替補控球Kyle Lowry等人的表現,在第一戰水準演出後,第二戰簡直可以說是超水準表現;當然,這個戰術修改,雖然在數據上有所進步。只是,從球隊輸贏去檢討;姚明拿不到球攻擊,沒辦法策應、進而造成「加乘作用」,火箭隊還是輸球的策略,絕對有檢討的必要。

     

    畢竟,籃球場上的所有技戰術,除了得分之外,所有策略不都是為了「求取勝利」嗎?尤其,在NBA的籃球場,在這個生死存亡的NBA季後賽裡頭,明星球員主宰一切的趨勢,像火箭隊這些配角球員Ron Artest以及Von Wafer和Shane Battier甚至Kyle Lowry等人面框攻擊,應該、也絕對不是「主戲」才是;如果,姚明還繼續沉淪,還只是得個10分,只有出手7、8次。那麼,這應該就不是NBA了!

     

    尤其冷靜思考:如果,某些戰術執行得當,例如姚明得球攻擊可以獲得贏球,你為什麼要修改策略為:讓外圍球員面框攻擊?以籃球教練角度去思考,擁有高命中率、甚至可以由此引導隊友獲得更大的空檔去攻擊對手,像第一戰火箭隊的姚明,以及第二戰拓荒者的Brandon Roy等戰術規劃一樣,教練團是不是應該在此「更積極」去尋找,這些明星球員怎麼樣拿到球攻擊對手的策略,然後讓防守方繼續去頭痛才是。而,至於怎麼樣拿的到球,這些「萬全的準備」;其實,不也就是籃球教練該做的事嗎?

更多發表 « 前一頁 - 下一頁 »

This Blog

Syndication

Tags

No tags have been created or used yet.

News


AddThis Social Bookmark Button

Archives

地址:10646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3段29號10樓之1
電話:02-2366-1520
Copyright © 2007-2016 圓球城市.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communityserver®